澎湃新聞記者 鍾煜豪

近日,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公開一則行政處罰信息稱,2020年6月至今,中國二冶集團有限公司沒有徵得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同意並簽訂安全協議,擅自在蘭渝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內進行下穿道路施工,影響蘭渝鐵路運輸安全,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

6月8日,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款和《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責令中國二冶集團有限公司改正,給予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採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應當徵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並簽訂安全協議,遵守保證鐵路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施工安全規範,採取措施防止影響鐵路運輸安全。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派員對施工現場實行安全監督。

中國二冶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56年,是世界500強——中國五礦以及中國中冶旗下的核心骨幹子企業,是集工程總承包、項目投融資、房地產開發、鋼結構及裝備製造爲一體的大型綜合企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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