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先后顺序:要素市场化改革并没有完成

来源: 天勇谈经济

周天勇 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工程实验室

国内外有的人士似乎潜意识地认为,只要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和供需平衡99%以上由市场决定,中国市场化的改革就基本完成了。这是表面的感觉。实际上,市场经济最为基础的是,由市场价格和供求信号来配置资源—生产要素。一种要素,一部分,甚至一小部分由扭曲的市场配置;另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由计划和行政方式配置。这种配置格局,肯定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且会形成二元体制扭曲,导致要素闲置和低效率,造成生产的巨大损失。从这个视角看,中国市场取向的改革结束了吗?回答非常清楚:没有结束。

自1978年以来,从各基本生产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启动先后、规模演变、体系进化等逻辑看,先是进行了资金有偿使用的市场化改革,再是推进了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转变,最后才触及到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攻坚,至今才刚刚开始。

最早开始的是资本要素的市场化改革。

1979年以前,国有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的来源是财政无偿拨款;从1980年起,先在实行利润留成制度的部分国有企业进行征收固定资金占用费的试点;从1985年起,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从财政拨款全面改为贷款,并且包括个体、私营和外资等企业的长短期资金在内,大多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配置。后来形成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由银行贷款供给;1990年建立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形成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和证券买卖等资本市场。虽然资本要素市场还存在垄断和歧视现象,但还是基本形成了资本由供求和利息调节配置的市场体系。

然而,信贷、债券、股权、股票等等资本市场化配置方面,也还是存在着对民营经济、技术创业、中小微企业、农村农民的审核、配额和费率的二元歧视。资本配置市场化改革,仍需要进一步深化。

再是推进了劳动力市场化改革。

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外出,并且到21世纪初已经初步形成了劳动力要素配置的市场体系。整个80年代,城镇职工就业仍然以计划招工制招进,但企业并没有建立使劳动力退出的机制。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用工与劳动之间的市场化契约。80年代后期,中国出现了大规模的外出民工潮,用工方主要为个体、私营、外资和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国有企业的编外工人,建设项目工地用工,家庭用的保姆。工资随行就市,或者简单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契约。初步形成了不规范的劳务市场。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来推进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对农民工外出的务工证和各种行政收费进行了清理;起草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了下岗、分流和再就业的改革;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的招收,先是从学校的分配制和用人单位的计划制,改革为双向选择,最后改革为毕业生不计划分配而自己寻找工作;对流动人口先是发放暂住证,2015年改革为居住证。进入21世纪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各地相继设立了最低工资线,允许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开展经营,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谈判确定,形成诸多的劳务和人才网,允许猎头公司进行高端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寻找、介绍和入职等经营服务。

然而,迄今为止,在人口市民化和劳动力流动方面,户籍放开并没有彻底得到落实,对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公共服务并没有均等化提供,进入城市务工人口的居住成本门槛太高,城乡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也没有形成,分配于他们的土地房屋却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而有偿退出造成人口流动的土地粘性。因此,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市场化配置,需要协同推进、综合改革。

真正的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才刚刚启动。

土地市场化改革虽然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但由于改革目标不明确、体制被扭曲和步伐很缓慢等原因,土地要素配置领域目前是计划调节和行政管制力度最大的部位。2020年4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和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土地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放在首位。其才刚刚启动,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建设可能要贯穿于未来5-8年之中。因此,经济体制中最大的扭曲是土地要素配置体制的扭曲,最大规模的闲置和低利用要素是城乡体制性剩余土地。未来最需要的是对土地要素配置进行市场化改革,而最大的增长潜能来自于城乡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后配置的改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