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嫌七宗罪!银保监会通报:这家公司夸大误导、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不合规催收…会否影响冲刺A股?

相信不少朋友都在社交平台上见过“安逸花”的广告,各式各样的人说自己在“安逸花”上借钱如何地轻松,到款如何地快,额度如何之高……

不过就在15日,安逸花背后的公司——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费”),被银保监会通报指出,公司存在营销宣传夸大误导、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合作商管控不严、联合贷款管理不到位、不合规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对此,马上消费回应监管通报称,公司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批评和意见,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坚持立查立改原则,举一反三,同时深入开展内部反思与优化提升。

马上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继续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优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业务稳定,发展状况良好。

有意冲刺A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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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消费是国内消费金融公司中的头部企业,2020年实现收入76.04亿元、净利润7.12亿元,净利润在所有消费金融公司中排名第三,仅次于招联消金和兴业消金。

2020年9月11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同意马上消费冲刺A股的消息。

今年1月8日,重庆证监局官网曾公示马上消费金融与保荐机构签订辅导协议,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今年4月1日,重庆百货公布了2020年年度报告。与之联营的马上消费的年度业绩数据也被一并披露。

据重庆百货年报数据,2020年马上消费全年实现收入76.0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5.50%;实现净利润7.12亿元,同比下降16.53%。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重述后马上消费净利润为4.83亿。截至报告期末,马上消费资产累计524.84亿元,净资产累计达72.52亿元。

公司官网宣称,马上消费是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科技驱动型金融机构。公司于2015年6月正式开业,于2016、2017、2018年分别完成三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40亿元。股东包括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00729.SH)、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963.HK、601963.SH)、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415.SH),以及新一轮战略投资者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及重庆两江新区等央企与地方国资背景资本。

天眼查显示,马上消费2016年至今经历了5轮融资,最近一次融资是2020年10月,投资方为中金浦成和中信建投投资,未透露融资金额。

股权比例显示,马上金融的前四大股东分别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处罚事件,对于上市进程有何影响尚不明确。

涉嫌七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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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保监会的通报,马上消费金融存在七项违规行为。

一是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告知义务履行不充分。马上消费“安逸花”APP宣传存在夸大误导,首页有“超低利率”的宣传表述,实际贷款年利率为7.2%-36%;“极速放款权益”弹窗显示“免费领取”,点击则将消费者导入联合贷款审贷流程。“小马花花”卡的消费自动分期内容体现在服务协议中,需消费者点击协议条款才能看到,无单独醒目提示。联合贷申贷流程中,未向借款人明确告知提供信用保证保险或担保的合作机构、联合贷款合作银行,未充分告知涉及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各项信息。以某笔安逸花APP借款测试为例,贷款由马上消费和银行联合出资,由保险公司承保,整个贷款申请流程没有事前告知投保个人保证保险所需费用,也没有对关键保险条款的提示和说明。

二是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个别服务定价不合理。马上消费将对借款人实际收取的贷款利息、罚息、提前还款手续费等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的部分作为“溢缴款”管理,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可申领溢缴款,但未在客户端以显著方式告知借款人,存在部分借款人贷款已还清,但溢缴款未返还到借款人账户的情况。2020年8月末,合同约定还款期已截止的借款人溢缴款余额86.52万元。公司标准会员服务卡存在低成本卡种定价高的情况,定价不合理。

三是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执行存在偏差。马上消费不同产品对“非学生承诺”的要求不一致。商品分期要求20-24周岁的申请人作出“非学生承诺”,现金分期、循环额度则要求18-22岁的申请人作出承诺。某借款人的母亲通过客服电话要求注销账户,询问如果知悉借款人为学生,是否会停止向其贷款。公司客服回复,即使是学生,如果是本人的真实意愿,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经系统审核通过可向其放款,最终以APP系统审核为准。

四是合作商管理制度不健全,管控不严。马上消费对第三方合作商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对合作商的培训管理机制,未规定对合作商巡检的频率、覆盖范围等,对合作商及门店的风险限额管理缺少制度规范。与医美商户的合作合同缺少对培训事项的约定,贷款限额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五是联合贷款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套利行为。马上消费与某银行的联合贷款合作协议中,未按照承贷比例共担风险。存在将贷款利息作为服务费支付给合作银行的情况,如与某银行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将利息的一部分转化为向该银行支付的金融服务费,年化费率1.5%。在与合作银行开展的联合贷款业务中,马上消费汇集借款人保费并定期划转至合作保险公司,属代收代付保费行为,但自身并无保险中介资质。后在业务环节中加入保险经纪公司,但并未改变代收代付保费的行为性质,存在监管套利。

六是催收管理不到位,存在不合规催收。马上消费对委外催收机构审核不严,未建立委外催收机构评级、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公司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律师函存在向无关第三方催收的内容。电话催收存在向无关第三方透露借款人信息及侮辱、攻击等情况。

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部分职能未落实到位。马上消费产品、服务信息披露不规范。“安逸花”APP、部分第三方合作平台贷款申请页面展示的利率未折算为年化形式。公司官网产品信息、定价及服务内容公示中提前还款费用标准披露不明确。《隐私政策》收集客户信息不符合“必要”原则,如向客户收集“短信记录”,未对收集的通话记录、设备、地理位置等信息进行时间限定和范围限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未覆盖全流程,没有对设计开发、定价管理等环节实施有效审查,如标准会员服务卡种调整和定价测算未经消保部门审查。

银保监会消保局表示,马上消费的上述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银保监会消保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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