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部門:嚴查向未成年人售煙違法行爲,加強電子煙市場監管

來源:國家菸草專賣局網站

國家菸草專賣局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煙專〔2021〕89號

各省級菸草專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督管理局(廳、委):

爲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國家菸草專賣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

專項行動方案

爲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的規定,依法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法律、法規要求,加大涉煙違法行爲查處力度,更加註重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有效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二)工作目標。

1.宣傳教育到位。加強售煙(含電子煙)網點法律宣貫,督促全面設置警示標誌。

2.預防保護到位。分類完善中小學、幼兒園周圍(以下稱校園周圍)距離標準,落實售煙網點排查登記,加快違法網點清理。

3.查處監管到位。嚴格查處向未成年人售煙違法行爲,持續加強網絡監測,加大違法行爲打擊力度。

二、主要任務

(一)認真落實校園周圍不得設置銷售網點要求。

1.明確規範校園周圍距離標準及測量標準。各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科學合理設定距離標準,既要兼顧當地正常消費需求,又要保護未成年人遠離菸草危害。測量標準應合理、符合普通民衆認知,測量方法應簡便易行、易驗證。

2.清理校園周圍存量售煙網點。

2021年6月25日前,各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面排查校園周圍存量零售許可證持證戶,建立工作臺賬,定期報告清理進展情況。要積極勸導校園周圍持證戶主動退出;對換址經營的,可依法適當放寬辦證條件;對原址經營的,許可證到期後不予延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無證經營行爲的查處力度,依法查處校園周圍的無證經營戶,營造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

(二)嚴格查處向未成年人售煙違法行爲。

1.落實警示標誌設置和身份證件覈驗規定。

各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組織在售煙網點顯著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警示標語或專用宣傳標識。督促經營者主動拒絕未成年人購煙要求。對難以判明是否爲未成年人的,嚴格落實身份證件查驗,探索應用新技術手段,提高查驗有效性。

2.切實加強菸草市場日常監管。

各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完善12313菸草市場監管服務熱線運行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回應羣衆訴求。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重點監管等手段,將校園周圍納入重點監管區域,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有效落實。

3.依法查處向未成年人售煙違法行爲。

各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統籌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適用指導,切實規範轄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強化證據固定。堅持以案釋法、以案示警、形成震懾,引導售煙網點守法經營,教育執法人員嚴格規範文明執法。

(三)持續加強電子煙市場監管。

1.全面從嚴監管電子煙經營行爲。

各地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電子煙監管法治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電子煙監管工作體系,提升監管效能,規範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防範電子煙市場亂象“死灰復燃”。

2.持續加強互聯網渠道管控。

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菸草專賣局聯合印發的《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菸草專賣局通告2018年第26號)、國家菸草專賣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9年第1號)精神,全面清理互聯網改頭換面、變相銷售電子煙行爲及虛假違法廣告。各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約談電子煙企業和互聯網企業,壓實主體責任,防止互聯網領域電子煙對未成年人的侵害。

3.引導電子煙實體店合法規範經營。各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面排查電子煙銷售網點,登記建檔。清理整治校園周圍違法銷售網點和自動售賣設備,依法查處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行爲,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三、工作安排

此次專項行動爲期3個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1.宣貫動員階段(6月15日—6月25日)。各地要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會,明確監管重點,組織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階段(6月26日—8月31日)。各地要對售煙網點實施全面檢查,強化後續監管,解決市場突出問題。

3.總結提升階段(9月1日—9月14日)。認真總結專項行動情況,探索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護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各級菸草專賣和市場監管部門的共同職責。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工作落實。各省級菸草專賣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成立專項工作聯合行動小組,統一負責轄區內專項行動的實施推進,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綜合治理。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動政府解決重點問題。加強與教育、衛生等行政管理部門合作,有效整合資源,凝聚執法合力,構建政府支持、部門推動、學校、社區和家庭配合的協同治理體系。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藉助新聞媒體、行業網站等渠道,大力宣傳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意義,及時報道專項行動成效,加大典型案件曝光,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各省級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典型案件和階段性進展情況(附件1、2)定期向國家菸草專賣局報告。

聯繫人:國家菸草專賣局專賣監督管理司鍾昊

聯繫電話:010-6360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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