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前私募冠軍“爆出”驚心動魄往事,辦公室遭人“圍攻”,“被迫”簽下補償承諾,真相究竟爲何

來源:資事堂 

做一名私募基金經理需要什麼素質?

首先當然是“投資”和“研究”的能力,但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抗擊打”能力可能也是需要的。

尤其是對於業績暫時不好的基金經理來說。

近期披露的一場官司就說明了後者的重要性。

事情的主人公2016年股票私募類冠軍蘇思通,日前在一場訴訟中“披露”,在其私募產品出現明顯虧損後,遭遇了代銷機構率領部分投資人“上門討債”的情況。

蘇自稱在“脅迫”下籤署了包含補償條款的“承諾函”,而這個承諾函的法律效力——成了該場官司的核心關鍵。

01

曾經私募冠軍

蘇思通這個名字,現在的新一代基民應該已有點陌生。但回到2016年,這個名字是私募圈最有號召力的詞語之一。

蘇思通在2016年一戰成名,贏得了股票私募冠軍,雖然那一年有A股幾次熔斷,有信用風險的“引爆”。但蘇思通在這一年斬獲了行業第一的業績。

良好的排名引發了當時的市場旺銷,也在後續成爲了諸多紛爭的導火索。

02

業績“好景不長”

2017年開始,蘇思通管理的私募基金陸續出現產品淨值下滑、提前清盤、債務問題等情況。

2018年,他還收到證監會罰單,被指利用資金優勢,通過連續交易、對倒、尾盤拉抬等方式影響雲煤能源、西藏旅遊、恆源煤電、西寧特鋼、新鋼股份5只股票價格和交易量,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爲。

此外,蘇思通此前曾一度實控的上市公司東晶電子,2018年也被浙江證監局下發了警示函。

更爲嚴重的是,蘇思通還捲入了內幕交易,源頭正是他奪取私募冠軍的2016年。

資事堂曾報道,蘇思通曾於2016年天通股份內幕信息敏感期,旗下基金精準買進賣出。最終證監會2020年決定對蘇思通採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

此外,中國基金業協會還對其私募運營主體藍海韜略資本運營中心,予以註銷其私募管理人資格。

03

惹上索賠官司

蘇思通的“走背字”,是從2017年——他登頂私募冠軍後的第二年開始的。那一年A股迎來“藍籌白馬”牛市,但擅長小票投資的蘇思通卻完美錯過了。這也成爲蘇思通事業“墜落”的開始。

而最新披露的一份司法判決顯示,當時山東一位私募投資者通過中泰證券在2016年12月買入蘇思通管理的“藍海穩定成立一期基金”。

到了2017年11月29日,這位投資者贖回上述基金時,它投入的本金200萬元只剩下132萬元。持有不到一年虧損率超過33 %。

鑑於損失巨大,該位投資者起訴了中泰證券以及蘇思通等,要求獲得賠償。

04

大概率強制止損

據裁判文書,“藍海穩定成立一期基金”設有預警線和止損線。

具體情況是:基金將份額淨值0.80元設置爲預警線,將基金份額淨值0.70元設置爲止損線。

當基金份淨值降至0.80元時,自下一交易日起,管理人只能做調降倉位、降低風險敞口的操作,直到基金份額淨值大於或等於0.80元。

基金份額低於或等於止損線0.70元時,管理人自下一個交易日起進行強制止損,直至實現全部基金財產變現,變現完成後,本基金提前終止。

這也可以看出,該案投資者拿到132萬元時,正值私募基金強制止損。

05

管理人違規操作?

本案審理中提交的證據,上述投資者接受了風險測評、適當性測評、風險提示,結果爲原告風險等級與涉案基金產品風險等級相匹配,系合格投資者。

但投資者對簿公堂時透露一個關鍵細節:

因被告(蘇思通的私募)違規操作,導致原告(投資者)損失67.9萬元。經原告多次交涉,藍海中心法定代表人蘇思通向原告出具承諾書,承諾清算金額不足150萬元部分,一次性補償至150萬元;無條件在2018年9月1日前兌付完畢,逾期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但庭審時,蘇思通未履行承諾,未將損失補償給本案投資者。

06

蘇思通另有說法

裁判文書中,蘇思通向法院寄交的答辯狀中稱,給出了另一種說法:

2017年年底藍海穩定增長一期私募基金代銷機構帶領部分投資人到蘇思通位於上海市的辦公地址,要求蘇思通承擔虧損責任,蘇思通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在投資人等提供的承諾函上簽字,市場風險非人爲所能控制,投資人不能將虧損的責任歸咎於蘇思通。

然而,藍海穩定增長一期基金究竟投了什麼,裁判文書並無相關細節。

但法院審理時,認定如下事實:“因藍海中心(蘇思通的私募)產品設計、運營和其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產生的責任由藍海中心承擔。”

07

投資者終獲賠償

據裁判文書,法院認定:被告藍海中心、被告蘇思通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院鑑於本案基本事實清楚,依法決定缺席判決本案。蘇思通應依其承諾向投資者承擔責任。現投資者主張蘇思通賠償其經濟損失17.94萬元(150萬元-132.06萬元)的訴訟請求於約相合、於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