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特斯拉銷售欺詐成立!一審判賠18萬不服,上訴後二審需賠78萬

來源:前瞻經濟學人

據快科技報道,近日,特斯拉在一起涉嫌銷售欺詐案件中,終審判決敗訴,需退車後再向車主賠償70多萬元。

據悉,此前特斯拉在已知Model X車輛存在驅動電機型號證書不一致問題的情況下,將其以77.82萬元的價格銷售給車主李知龍,致其無法在車管所上牌,在1年多時間裏只得將車輛停放在地庫,給其帶來重大損失。

爲此,李知龍將特斯拉告上了法庭,並要求特斯拉“退一賠三”。

然而,特斯拉方面認爲,是李知龍主動告訴車管所人員電機一致性存在問題,才導致無法上牌,因此李知龍自己也有責任,且其損失是因爲不配合退車流程導致的。

特斯拉提出的賠償是原價退車,加上賠償5千元貸款利息損失和支付6千元的交通、餐飲費用。李知龍自己承擔退車的保險費和手續費,以及開庭的費用。

在一審判決中,法院判處特斯拉除了原價退車外,還需向李知龍賠償經濟損失18萬元和保險費16275.06元,雙方均表示不服。

二審期間,法院認定特斯拉溫州公司存在銷售欺詐情形,包括知曉電機型號單證信息不符卻以拓印不清爲由召回車輛、未及時如實告知李知龍、誤導李知龍上牌就能用、心存僥倖派人協助李知龍辦理上牌手續等等。

二審法院裁定,特斯拉不僅要原價退車,還要“退一賠一”,賠償李知龍經濟損失77.82元,保險費也由特斯拉承擔。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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