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民銀行就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問題約談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虛擬貨幣交易監測力度加強

記者:王永菲 冉學東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 北京報道

6月21日下午,中國農業銀行官網發佈一則《關於禁止使用我行服務用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的聲明》通知(下稱《聲明》),該通知表示“爲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金融委會議精神,嚴格落實《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等規定,按照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約談指導要求,我行將持續開展對虛擬貨幣交易的打擊治理行動。”不過該《聲明》15:00左右在其官網已經查詢不到,打開鏈接顯示:“尊敬的客戶,您請求的資源暫時無法找到。”

本報記者向中國農業銀行多位內部人員進行諮詢,得到的回覆爲“我們還暫未接到禁止交易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的通知,交易時頁面未報錯即可進行交易,不過按照國家要求,肯定是加大力度進行檢查管理,隨時關注官網通知即可。”

2021年6月21日17時左右,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佈了《人民銀行就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問題約談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的消息。

央行已約談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人民銀行發佈的公告顯示,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體會議精神,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行爲,保護人民羣衆財產安全,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爲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指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風險,嚴重侵害人民羣衆財產安全。各銀行和支付機構必須嚴格落實《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監管規定,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得爲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人民銀行要求,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及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要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徵,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要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保障有關監測處置措施落實到位。

公告表示,參會機構表示,將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要求,不開展、不參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進一步加大排查和處置力度,採取嚴格措施,堅決切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支付鏈路。

各家銀行或陸續跟進聲明禁止交易比特幣

中國農業銀行率先發布《聲明》,《聲明》中提及,我行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禁止涉及虛擬貨幣交易客戶准入,並將對客戶及資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監測力度。一經發現相關行爲,將立即採取暫停賬戶交易、終止客戶關係等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聲明》中表示希望用戶協助打擊涉及虛擬貨幣挖礦和資金交易的違法犯罪行爲。《聲明》強調,客戶應高度警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的風險,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謹防上當受騙。若發現上述有關行爲,可撥打我行客戶服務熱線進行舉報。

中國農業銀行重申,將嚴格落實國家有關監管要求,恪守行業自律承諾,堅決打擊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任何機構及個人不得使用我行賬戶、產品、服務等進行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交易。

業內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儘管中國農業銀行的《聲明》目前已經刪除。可以預測的是,在央行通知發佈後,各個銀行會陸續跟進。”

2021年5月7日,中信銀行也曾發佈類似的禁止使用中信銀行服務用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的聲明公告。2014年4月,招商銀行首先宣佈禁止使用招商銀行賬戶交易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交易。後來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民生銀行、平安銀行、浦發銀行、光大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興業銀行、交通銀行等在半個月內陸續發佈《關於禁止使用我行賬戶用於比特幣交易的聲明》,強調禁止使用其銀行服務交易虛擬貨幣。

此前,多家監管機構要求打擊比特幣交易行爲。

2021年5月1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以及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佈《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再次強調虛擬貨幣屬性,明確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加強自律管理,堅決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

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其中提及“強化平臺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爲,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中國農業銀行《聲明》表示,是按照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約談指導要求發佈的聲明,儘管2014年曾發佈過相關公告,今日再次發公告聲明傳達的信號是,人民銀行或已經約談了各家銀行,各銀行會再次重發聲明要求禁止使用其銀行賬戶用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

各銀行對於資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監測力度。一經發現相關行爲,將立即採取暫停賬戶交易、終止客戶關係等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此次發聲明強調的是,監測與排查力度將會進一步加強,懲罰措施也更加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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