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縮小收入差距 中國該如何做?

文/李實

發於2021.6.21總第1000期《中國新聞週刊》

2020年將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時間節點。這一年中國如期完成了消除既定標準下的絕對貧困的任務,實現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開啓了實現共同富裕的新徵程。在邁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實現共同富裕也將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是需要經過全體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的宏偉目標。

實現共同富裕是爲了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存在的不平衡和不充分問題。這些問題也構成了我們實現共同富裕的起始條件,必須認真對待。就不充分而言,中國現在仍是一箇中等收入國家,一個發展中的大國,仍需要保持較高經濟增長速度才能成爲高收入國家。2019年中國人均GDP水平與世界平均水平相差無幾,在世界185個國家和經濟體中位列72位,在189個國家和經濟體的人類發展指數排序上位列85位。這表明在現代化程度上中國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很大的距離,仍需要不懈地努力追趕。

在不平衡方面,中國需要解決更多的問題。近年來中國收入差距雖然沒有出現明顯的擴大,但是仍處於高位水平,相關部門估計出來的收入分配的基尼係數在0.47上下浮動,而實際的收入差距的基尼係數也許會超過0.5。此外,2000年以來,居民財產分配差距出現了急劇擴大。根據2013年中國居民收入調查(CHIP)數據,財產最多的10%人羣的財產價值是財產最少的10%人羣的150多倍,而在本世紀初這個比值不到40倍。更爲重要的是,受到收入水平不高和收入差距過大的影響,中國的中等收入羣體比重是偏低的。根據國際上常用的劃分標準,2018年全國中等收入羣體的比重大約爲30%,總人口大約爲4億,而且中等收入羣體分佈存在着嚴重的城鄉不平衡問題,農村中等收入羣體比重更低,不足10%,而低收入人羣佔到90%以上。由此可見,收入差距過大和中等收入羣體比重較低是我們實現共同富裕進程中不得不面對的兩大挑戰。實現共同富裕,必須要解決這兩大問題。

縮小收入差距還需要從初次分配與再分配兩個環節入手。在初次分配中,各種生產要素都參與分配過程,完善的要素市場建設變得非常重要。然而,在現實中市場的壟斷、分割、扭曲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不同要素平等地參與分配,導致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勞動力市場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受戶籍制度影響,外地勞動力在就業機會,行業選擇,職業晉升,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等方面都不能享有同等的權利和機遇。因而,在初次分配領域,首當其衝的是要進一步完善要素市場,讓市場在要素配置和收入分配上起到主導作用。

在收入再分配方面,政府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政府可以通過稅收和轉移支付來解決收入分配不合理和收入差距過大問題。我國的稅收制度需要作出改革和調整,以提高稅收的再分配功能。這需要改變稅收結構,在稅負穩定情況下,不斷提高直接稅比重,提高稅收的累進性。同時,調整政府財政支出結構,提高對民生支出的比重,特別是對低收入人羣的轉移支付的比重。在“提低、擴中、調高”這個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大政方針下,重點應該放在提高低收入人羣的收入和創收能力上。只有不斷地提高低收入人羣的收入,讓他們逐步成爲中等收入人羣,才能實現擴大中等收入羣體的目標,同時也有助於縮小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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