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稅務部門將大力落實國家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疫情防控有關的優惠政策,及時爲市場主體紓困減負。在今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的廣州市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峯表示,稅務部門及時推出應對疫情的徵管服務舉措,用心用情做好疫情期間稅費服務工作。

按政府規定標準取得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據介紹,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方面,主要包括:適用3%徵收率的,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還可享受減按50%徵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優惠。

在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方面,主要包括: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在個體工商戶優惠方面,主要包括: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同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定期定額”戶,稅務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調整,切實減輕個體經營戶負擔。

在疫情防控方面,主要包括: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對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等。

創新推出十條“非接觸式”辦稅費新舉措

其次,廣州稅務部門還對受疫情影響的納稅人積極落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納稅人在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或用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和餐飲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旅遊業、會展業等的房產、土地,納稅確有困難的,免徵2021年6月至7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另外,及時推出應對疫情影響的徵管服務措施,包括優化延期申報納稅措施和優化“非接觸式”辦稅措施。一方面,市稅務部門積極請示上級稅務部門,合理調整稅費徵管期限,將全市6月申報期限從6月18日延至6月25日。受疫情影響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依法申請延期申報。另一方面,疫情期間保障服務“不斷檔”,在原有線上辦、網上辦、掌上辦舉措的基礎上,創新推出了社保費業務全程線上辦、增值稅發票網上自動領、12366諮詢智能化、稅務輔導在線談等十條“非接觸式”辦稅費新舉措。

王峯表示,下一步,市稅務部門將大力弘揚“抗疫精神”,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落實落細惠企便民要求,支持企業渡過難關,助力區域經濟復甦,爲疫情防控和經濟持續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林琳、趙方圓、陳薇薇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王維宣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林傳凌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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