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西安公安阎良分局依法将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韩某、王某刑事拘留。

事情还要从5月24日说起,当天,公安阎良分局武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孙某报警称:自己一部苹果手机(价值大约6千多元)在自己开的理发店内丢失,疑似被盗。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民警锁定韩某(男,20岁,阎良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发现韩某躲在泾阳县,在泾阳县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将韩某抓获归案。

本来想着嫌疑人落网,可以松一口气了,没想到韩某到案后,百般抵赖,对于盗窃手机的事实矢口否认,同时向民警表述,自己有个朋友王某(20岁,男,雁塔区人)当时也在,可以证明自己“无罪”。

王某来到派出所时后,一口咬定韩某没有偷手机,表示可以证明韩某的无辜。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民警并没有放弃,而是耐心询问,仔细寻找证据,终于在王某手机微信上,找到交易二手手机的支付记录,在证据面前,王某承认了自己和韩某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原来,韩某和王某知道孙某新买了苹果手机,就想把手机偷了换钱,考虑到孙某是开理发店的,王某就假装要染发让孙某放松警惕,韩某就趁孙某给王某染发时将手机偷走,随后王某将手机卖了4518元,得来的赃款两人平分后,还订立攻守同盟,被警察抓住就死不承认。

得知王某已经“出卖”自己,韩某的心理防线已经崩溃,如实交代了自己盗窃孙某手机的犯罪事实,同时,韩某还供述自己和王某一起的其他3起盗窃手机案。目前,手机系列盗窃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韩某、王某已被公安阎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华商报记者 谢涛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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