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保险惹争议!联合艺人小沈龙直播间带货,涉嫌违法销售!

来源:险企高参 

近日,一段名为‘小沈龙联合泰康保险违法销售’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高参君

据梳理,6月21日晚11:30,曾获得模仿秀节目《梦想剧场》全国总决赛冠军艺人小沈龙在快手平台直播时向观众推荐一款“首月一元,最高保障600万”的保险产品,并称只有购买保险,应对风险时“才能有备无患,才能长治久安,才能有幸福和谐的家庭”。

视频显示,此时直播间共有17万听众。小沈龙推荐的产品正是泰康保险推出的泰爱保·百万医疗险(尊享就医版)。

和所有百万医疗险一样,这款尊享就医版的泰爱保支持带病续保,保费低,保额高、保障范围广,同时存在免赔额度高及停售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泰爱保产品提供600万重大疾病保障,一般免赔额度为一万元,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为一年。值得注意的是,泰爱保产品首月保费虽为1元,但次月起保费随年龄和版本上调至13.3-1362.3元不等。

而有网友表示,针对此次直播带货保险的质疑来自于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者的嫌疑和小沈龙是否拥有销售保险的专业资质两方面。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12月,银保监消保局曾就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京东)、保多多经纪(第三方网络平台为水滴)“首月0元”“首月1元”一类宣传文案作出通报批评,指明类似行为是将全年应交保费扣除首月保费后,将剩余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

银保监会指出,该行为是通过“限时特惠”“会员日补贴”等宣传,以“零首付”等方式,给投保人优惠(豁免或减少)应交保费错觉、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违反《保险法》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等相关规定。

而针对小沈龙是否具备在直播间销售保险的资格,此次直播带货是否属于非法经营的质疑。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杨娟律师表示,“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最重要的就是持牌经营。

“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规定,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同时《办法》也规定了“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这意味着以后互联网平台卖保险需要持证上岗,即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

2021年2月1日起生效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曾对互联网销售作出明文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

银保监会还曾指出,非专业人士在金融直播营销中对金融产品可能进行不当解读及类比,造成误导:如“首月仅需几元,最高几百万保障”的夸大宣传,不详细介绍保险责任和故意隐瞒除外责任的偷换概念,不能向观众充分提示金融产品存在的风险及免责条款的信息披露不到位。

视频显示,推荐泰爱保产品时,小沈龙并未对该产品的免赔额度,重大疾病史除外免责情况及赔付报销金额的70%等产品特别约定作出提示。

有直播间听众反映,已就小沈龙直播为泰康保险“带货”一事向银保监会发起投诉,后续进展如何,财经网金融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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