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紅直播帶貨時被警察帶走,賣假貨年入千萬:獲刑3年4個月

記者 / 許媛 強亞銑 責編 / 任志江 編輯 / 鄧凌瑤

一名頭部網紅主播,上一秒她還在解說產品,下一秒鏡頭裏卻走進了一羣警察……

2020年8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偵破了一起網紅直播間售假案,抓獲正在直播帶貨的廖某等犯罪嫌疑人50餘名。

如今,這名年收入超千萬元的網紅主播最終被判刑。6月29日,上海楊浦區人民法院宣判,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廖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直播現場被抓

頭部主播半年售假近70萬元

2017年10月,廖某與GM公司簽約後,成爲一名帶貨主播,開始時主要銷售女裝和飾品。站在直播電商的風口上,廖某在短短3年間就積累了上百萬粉絲,直播間場均觀看人數在20萬以上,場均銷售額突破7位數。

有了粉絲與流量,廖某的直播間逐漸形成了一個6人左右、分工明確的團隊。本可以順借直播電商的東風,賺得不少的收入,廖某卻慢慢走上了歧途。從2020年開始,廖某的直播間出現了一些“特殊”商品,這些商品的LOGO被遮住,在廖某的口中只用“香奶奶”“驢家”來代替,標榜是品牌“同款”。

據《上海法制報》報道,這些商品的售價往往只是正品價格的幾十甚至幾百分之一,顯然是掛着奢侈品標籤的假冒商品。此外,售假不僅能給廖某帶來鉅額提成收益,售假廠商還會額外給廖某一筆“出場費”。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廖某的直播間成了售假的渠道,甚至爲了逃避監管和追查,每場“售假”直播後,其團隊都會將假冒產品的購買鏈接刪除,連回看視頻也刪的一乾二淨。

殊不知,彼時的警方已經注意到了廖某直播售假的行爲。據《上海法制報》消息,2020年初,上海市虹口區檢察院在走訪調研區內民營企業時,收到某服裝企業反映的線索,有網紅主播在電商平臺直播間內銷售假冒該企業品牌的服飾。檢察機關迅速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並共同研判。

經過偵查,公安機關迅速鎖定網紅主播廖某,並且將廖某涉嫌售假的直播活動錄製下來。2020年8月28日下午,廖某還如往常一樣,在杭州某服裝公司直播間內試穿各類女裝,上萬的粉絲正在手機上觀看這場熱鬧的帶貨直播。

讓廖某和粉絲都意想不到的是,上一秒她還在賣力地解說產品,下一秒鏡頭裏卻走進了一羣警察……

經上海虹口區檢察院審查,在2020年3月至8月間,短短半年裏,廖某及團隊就通過直播售假的方式銷售了假冒的Dior、CHANEL、LOEWE等品牌的服裝、飾品、手錶等商品,銷售金額近70萬元。

從帶貨到供貨

主播、商家均被查處

在審查起訴階段,廖某表示,對於侵權商品她並沒有以正品來賣,在她的概念裏以正品的價格售假纔會觸犯法律。

虹口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廖某及她的5名團隊成員結夥,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巨大,其行爲均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追究其刑事責任。

如今,這名年收入超千萬元的網紅主播終於被判刑。

據看看新聞報道,6月29日下午,上海楊浦區人民法院對廖某等人的直播售假案當庭宣判。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廖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廖某痛哭認錯:“我們真的是法律意識太淡薄了,真心地認錯。”

而廖某團隊的其他成員,包括運營、助理、場控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3年2個月不等,罰金5000至50000元不等。

上海發佈稱,主播廖某屬於售假環節中的傳播者,而實際貨源仍由不法商家提供。廖某被捕後,與廖某合作的其中5家商家被查實涉嫌售假,其中已有共計34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訴。

這不法商家中,還包括一家珠寶飾品公司。據調查,該珠寶公司負責人何某原本是通過自己網店直播間穿插銷售一些假冒奢侈品飾品,從而帶動流量和銷量。幾次嘗試下來,何某嚐到了甜頭,於是爲了換取更大的流量,何某開始物色網紅主播爲其帶貨。

通過廖某的帶貨,一場時長2小時的直播就爲何某帶來了近30萬元的銷售額,其中假冒奢侈品飾品佔比10%。

除了真假混賣,另一家與廖某合作售假的商家則是試圖借用廖某“頭部主播”的招牌爲其銷售假冒品牌商品。這些“商品”有着完整的包裝袋、吊牌、商標、標籤,廖某直播時用的也是正品的品牌介紹。一旦有顧客詢問其是否爲正品時,該商家則會在原有的品牌名上加上一個後綴名,自稱是自主品牌進行銷售。

經過警方的偵查,發現與廖某合作的上百個商家中,涉嫌銷售假冒奢侈品的有近30家。

最強監管落地

直播電商不再是法外之地

從2016年發展到現在,直播電商也不過走了短短5個年頭,但處在風口的直播帶貨,正經歷着高速、野蠻的生長。

根據商務部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研究院發佈的《2021年中國直播電商產業研究報告》,我國電商直播用戶已高達3.88億,2020年直播帶貨整體規模突破萬億元,預計2021年將接近2萬億元的規模。

隨着直播電商一路向上,同廖某一樣的售假亂象也層出不窮,連薇婭、辛巴這樣的頭部主播都無法避免。

今年5月,薇婭在直播間售賣一款聲稱是Supreme x GUZI聯名的掛耳風扇,後被質疑是山寨聯名商品,並非正品聯名。據小葫蘆大數據,這款風扇在當晚售出了2.19萬件,銷售額超過400萬元。

去年11月,快手平臺的頭部主播辛巴也因“假燕窩”事件翻車。前不久,同屬於快手頭部主播的“二驢夫婦”被指涉嫌售賣假貨,包括中興、索愛、天語等品牌手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25日起,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等七部門聯合發佈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不得營銷假冒僞劣、侵犯知識產權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

並且,《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網信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此外,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也就是說,像廖某這樣知假售假的主播,以及縱容這種行爲的平臺,都將面臨處罰,嚴重的最高可以會面臨10年有期徒刑。

中國電子商會社交新零售專委會副會長馮凌凜對紅星資本局表示:“隨着監管加強,直播售賣假冒僞劣商品的現象肯定會慢慢減少,《辦法》的施行,對投機者是一種震懾效應,也讓整個直播電商行業的從業者有規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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