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

让本可以教书育人的她

智力变回了孩子

法官暖心帮扶

孩子妈妈说“这是她收到最好的生日礼物”

没有报道的录取通知书。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一行,来到金塘一特殊当事人兰兰家中。21岁的兰兰坐在轮椅上,生活不能自理。看到法官们到来,她兴奋地拉着法官的手,脸上露出孩童般的笑容。

一场车祸,改变了她的命运

21岁的兰兰是贵州人。三年前,她提前被贵州某师范大学录取。上大学前,兰兰来舟山看望打工的父母,没想到一场车祸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2018年5月7日晚,兰兰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男子彭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兰兰颅脑等部位损伤严重。

兰兰被送至医院救治,昏迷两个月后苏醒,但智力变成只有一二岁的水平。该事故造成兰兰肢体和精神均为三级伤残的伤害。交警部门认定,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兰兰负次要责任。

兰兰住院期间,考虑到其一家人经济困难,彭某工作的金塘某公司为兰兰提前垫付医药费共计40余万元,保险公司也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予以先行赔付。

有了这两笔先行支付的赔付款,兰兰获得了很好的医疗和照顾。出院后,兰兰随父母租住在金塘一民宅内。

去年4月,兰兰的代理人向定海区人民法院金塘法庭起诉,要求彭某及其所在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确定兰兰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2万余元(护理依赖费一次性支持20年)。结合本案的事故责任划分,法院判决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责任的70%,即141万余元。保险公司和彭某公司不久后便履行完毕。

提出再审申请难获支持

今年4月,兰兰的代理人向舟山中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增加定残前的护理费及定残后的护理依赖费,其中护理依赖费从一审法院判决的73万元增加到144万元。

再审法官详细翻阅了案卷资料。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原审法院综合考虑兰兰的实际情况,对其主张20年护理期限予以支持。在费用计算标准上,一审法院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中的护理依赖程度,参照当地护工标准并结合20年先行一次性支付等情形,酌情认定定残后护理费为73万元并无不当。而兰兰代理人主张的数额明显高于实际护理费用标准,兰兰的再审理由很难获得支持。

法官第一次上门走访。

法官向兰兰父母说明了再审可能不予支持的情况,但考虑到兰兰目前的环境和特殊情况,法官将尽可能多地对其进行帮扶。

之后,舟山中院法官与定海区法院金塘法庭负责人一同前往彭某所在公司做工作。起初,公司负责人认为法院判决款项均已履行完毕,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再支付其他费用。在法院工作人员将近两个小时的劝说下,该公司负责人和彭某对兰兰目前的状况表示同情和理解,同意共补偿5万元。

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交流。

“这是她最好的生日礼物”

随后,法官又给兰兰父亲及其他亲属一一打电话,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建议他们接受该和解方案,在做了长达四个小时的沟通疏导后,兰兰一家终于同意该和解方案,撤回再审申请。

6月24日,法官打电话给兰兰母亲,说和解方案已经谈妥,让她第二天去当地法庭签和解协议。

兰兰母亲在电话那头啜泣:“今天是兰兰的生日,这是她最好的生日礼物,谢谢你们。”

法官一行看望兰兰。

为兰兰准备了早教机并教她使用。目前,彭某和其公司的5万元补偿款已履行到位。法官还联系了舟山市残联和慈善总会,说明了兰兰的情况。定海区残联正帮助兰兰异地办理残疾证,市慈善总会也表示会对兰兰予以关注。

来源:舟山法院

编辑:王珊珊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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