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碳中和”下中日何如合作?專家:氫能合作或是突破口

未來,日本將誕生一個千億規模的氫能市場。

多國已競相公佈“碳中和”時間表。

其中,中國將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峯、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日本則計劃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儘管國情不同,面對實現“碳中和”的共同願景,中日兩國在這一領域有多少合作的空間?

近日舉辦的第四屆上海交大“創新與共創”中日企業創新合作論壇,就聚焦“東亞經濟的可持續增長和新能源”。

上海交通大學副校長、中國工程院院士黃震在主旨發言中提到,新能源的研究、開發與利用能夠助推碳達峯、碳中和工作,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也必須依託能源產業鏈的轉型升級。從國家層面而言,面對世界環境形勢日益嚴峻的問題,中日兩國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訴求,使合作與交流成爲共同發展的必然選擇。

與會的日方企業均認爲,在全球追求供應鏈的碳中和化這一新形勢下,企業所處環境將發生重大改變,今後企業營商活動的關鍵會側重於實現低碳化和經營發展兩者兼顧。由於日本在氫能領域處於技術領先地位,與會日企希望,隨着中國企業在世界綠色相關市場日益嶄露頭角,雙方企業能通過合作,爲全球儘早實現“碳中和”目標貢獻創新型力量。

氫能利用

爲落實205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日本政府去年12月出臺了“綠色增長戰略”,規劃了14個重點發展領域的路線圖,並建立了一個約2億日元規模的綠色基金,鼓勵企業積極參與低碳化。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路線圖中,日本政府化較大篇幅詳細介紹了氫能在未來日本實現“碳中和”目標中的作用。

日本緣何對氫能情有獨鍾?

上世紀70年代的石油危機讓日本警醒,依靠石油做主要能源很容易被“卡脖子”,更何況日本並不是個產油大國,於是,以氫能、太陽能、風能爲代表的綠色能源,作爲日本政府“陽光計劃”的一部分被廣泛研究。

與其他可再生能源相比,氫能有何優勢?氫能屬於“環境友好型”能源,燃燒時不會產生二氧化碳,而且氫能可以從化石燃料到風能或陽光等各種資源中再生產,並可以從任何地方進口,這都是其他可再生能源無法比擬的優勢。也正因如此,氫能在一衆可再生能源中脫穎而出,迅速佔據日本新能源戰略的主導地位,使得無數日本企業和研發機構對氫能的研究趨之若鶩。

2011年福島核事故也加快了日本的氫能發展進程。2017年,日本公佈了“氫能基本戰略”,旨在創造一個“氫能社會”。日本由此成爲國際社會中第一個制定氫能戰略的國家。該戰略的主要目的是實現氫能與其他燃料的成本平價,建設加氫站,替代燃油汽車(包括卡車和叉車)及天然氣及煤炭發電,發展家庭熱電聯供燃料電池系統。

日本新能源產業技術綜合開發機構(NEDO)北京事務所代表梁驍認爲,氫能利用在“碳中和”中至關重要的作用,可實現高效的能源利用、多樣化的能源採購,同時強化產業競爭力。

他根據日本社會多年來在氫能領域研發的經驗表示,如今,日本已對氫能的製造、儲運等全產業鏈進行推進。

不過,在多年的實踐中,梁驍表示,日本的氫能發展也面臨諸多挑戰,比如氫能從哪兒來、如何儲存及運輸等問題。此前,日本已成功嘗試從文萊、澳大利亞進行海外製氫,再長距離運輸的實踐,嘗試打造國際制氫產業鏈。

中日如何合作?

梁驍所在的日本新能源產業技術綜合開發機構(NEDO)北京事務所自1995年成立以來,已促成的中日合作項目達100多個。其中包括26個節能項目、20個清潔煤項目等。

在氫能合作方面,第一財經記者從NEDO得到的信息顯示,NEDO如今也爲中國企業與日本企業就氫能合作“牽線搭橋”,這些項目主要分佈在中國的陝西省、山西省、遼寧省、浙江省等,涉及氫能運輸、氫能儲運、氫能與柴油混合發電等。上述項目均已在調研階段。

日本恆寬資本創始人、日中金融協會理事、常務副會長宮裏啓暉則通過對比現狀與未來發展趨勢,勾畫出日中兩國在利用氫能源領域尤其是綠氫能源領域的合作前景。他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中日綠氫合作有四條潛在路徑:法律法規的制定與落實;技術革新,降本增效;需求挖掘,場景多樣化以及協作共贏。

宮裏啓暉通過對比數據表示,與日本此前嘗試的從澳大利亞、文萊遠距離運輸氫能的舉措相比,假以時日條件成熟的話,從中國沿海城市向日本運送氫能的成本,可以做到澳大利亞的一半。他相信,未來中日一定能通過合作,降低制氫、儲氫的成本。

根據日本政府2017年制定的“氫能基本戰略”,氫氣的零售價目前約爲100日元/Nm³(標準立方米)。

到2030年,該價格將降低至30日元/Nm³,供應量達到30萬噸;到2050年,降至20日元/Nm³,供應量提升至1000萬噸。這就意味着未來,日本將誕生一個千億規模的氫能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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