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琦、丁彦雨航和王哲林等知名球星的经纪人睢冉又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发飙了,他又一次强烈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之情,并且将矛盾直指新疆队以及CBA联盟,他认为他旗下的球员周琦在新疆队蒙受了巨大的不公正待遇,而CBA联盟又在调解过程中站在了新疆一方,严重损害了周琦的利益。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睢冉第一次在社交平台上的发飙行为,甚至可以这么说,他每隔几个星期就会在社交平台上发飙一次。但问题就在于,他每次的言论虽然看起来气势汹汹,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作为一个中立者看来完全是无理取闹。

CBA联盟的决定是合理的

众所周知,周琦是辽宁青年队培养出来的球员,但问题就在于,周琦没有为辽宁青年队打过一场青年队比赛。在2014年初,新疆队花费重金从辽宁青年队引进了周琦。而在周琦加盟新疆队后,由于年龄未达到CBA参赛标准,周琦代表新疆青年队参加了青年联赛。

周琦并不是以成年队球员的身份加入了新疆队,而是以青年队球员身份加入了新疆青年队。换句话说,是新疆青年队将周琦"培养"成了职业球员。不管之前辽宁青年队为培养周琦付出了多少努力,但周琦从青年队球员成长为成年队球员的最后一步,是在新疆队迈出的。

鉴于这个事实,CBA联盟判定周琦是新疆队青训球员,本来就是合理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地方。

新疆队没有任何违反规则的地方

从上赛季CBA官网发布的各队注册信息来看,周琦与新疆队签署的是B类合同,合同剩余年限只要一年,也就是说,周琦与新疆队目前的合同确实在这个休赛期已经结束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周琦已经成为了名正言顺的自由球员,可以自由选择下家。根据相关规定,B类合同到期后,原俱乐部享有该球员D类独家签约权或进入匹配流程。讲得直接一点,如果新疆队给周琦一份顶薪合同,周琦有理由拒绝,但是只要周琦接受了任何一家CBA俱乐部的报价,新疆队都有权利直接匹配这份合同。再讲得直接一点,只要新疆队想要留住周琦,他至少在下赛季结束前不可能离开新疆队。

既然新疆队在操作上没有任何违反规则的地方,不仅没有拖欠工资,还向周琦主动提供了顶薪合同,睢冉和周琦又有什么理由认为新疆队侵犯了周琦的合法权益呢?周琦所谓的合法权益,又体现在哪里呢?

嫌钱少的话,周琦可以出国打球

其实睢冉的意图是很明确的,他认为目前600万的顶薪是与周琦能力不相符的,他想要通过促成周琦转会,来为周琦拿到一笔巨额签字费,而他本人也可以从中得到不小的利益。但是这一切都是要建立在符合规则且多方同意的前提之下的。王哲林得以顺利转会上海队是因为福建队、上海队和王哲林三方达成了一致。而周琦想要转会的难点在于,新疆队并不希望放走周琦,而根据规则,新疆队也确实可以强留周琦。

我认为周琦对于自己在CBA的工资感到不满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吴冠希也拿着顶薪,甚至苏伟也拿着顶薪,但是既然你想要在这个联盟混下去,你就不能把这种不满表达出来,因为这是在挑战联盟的底线。在CBA,老大哥易建联也拿着这份顶薪;在NBA,詹姆斯和杜兰特拿到的钱并不比利拉德或者戈贝尔多,这是规则,是每一个参与者必须遵守的规则。

如果周琦认为自己理应得到更高的工资,他完全可以去NBA或者去欧洲发展。在那里,只要他打得好,他可以拿到比600万人民币高得多的工资,他又为什么不愿意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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