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7月19日下午消息,天眼查App顯示,7月19日,百度在線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與北京子樂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經緯智誠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爲(2019)京0108民初63253號。

判決書顯示,原告百度在線公司訴稱,商品名稱“小度”及語音指令“xiaodu xiaodu”均已具有一定影響。子樂公司生產、銷售與小度智能音箱相同的AI電子產品杜丫丫學習機構成不正當競爭,並向其索賠經濟損失290萬元及合理開支10萬元。

法院認爲,鑑於子樂公司明確表示被訴行爲已經停止,故將對百度在線公司所主張數額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本案判決結果爲北京子樂科技有限公司賠償百度在線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5萬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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