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風險防控常牢記:公募債券違約及處置案例

編者按:當前,我國交易所債券市場創新產品不斷湧現,市場交投愈加活躍,對外開放程度穩步提升。爲更好滿足新入市及潛在投資者需求,幫助投資者做好債券投資“入門功課”,系統瞭解債券投資知識,深交所投教中心特別推出了《投資者入市手冊(債券篇)》,並在此基礎上精編爲“債券入門300問”系列文章。本篇爲第十三篇,介紹典型案例,一起來看看吧。

1.案例回顧:E公司2012年4月份發行了4.8億元的公司債(以下簡稱“12E債”),存續期爲5年、附第3年末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利率爲6.78%,每年的4月X日爲債券付息日。2015年4月份,因公司無法按時、足額籌集資金償付“12E債”本期債券應付利息及回售款項,構成對本期債券的實質違約。

2.發行人及債券基本情況:E公司於2009年11月份在交易所上市,實際控制人爲M。公司原主營業務爲高檔餐飲業,是國內第一家在A股上市的民營餐飲企業,後經多次轉型,主營業務涉及餐飲服務與管理、環保科技、網絡新媒體及大數據處理。

2012年4月份,公司發行了4.8億元存續期爲5年、附第3年(2015年4月份)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的公司債,發行利率爲6.78%,每年的4月X日爲債券付息日。

3.風險暴露過程:公司2013年全年虧損5.64億元,2014年上半年虧損659萬元,經營風險增大,業務轉型困難,並存在業績真實性等質疑。

2014年10月份,P資信公司披露對“12E債”的不定期跟蹤評級報告,將其主體及債項評級均由A下調至BBB,觸發交易所風險警示條件。交易所於10月X日對債券進行停牌處理,並於復牌後實行風險警示處理,債券更名爲“STE債”。

2015年4月份,因公司無法按時、足額籌集資金用於償付“12E債”本期債券應付利息及回售款項,構成對本期債券的實質違約。

因公司2013年、2014年淨利潤分別爲-5.6億元、-6.8億元,連續兩年虧損,“STE債”於2015年6月份暫停上市。

4.違約風險事件處置情況:“12E債”違約處置難度大。從經營角度看,一是傳統餐飲業務業績繼續虧損,且公司轉型的新業務發展停滯;二是公司前期形成的大額應收及預付款項約1.5億元無法收回;三是因涉及房屋合同糾紛等情況,公司7個銀行帳號被凍結,日常經營無法正常進行。從重組角度看,一是公司市值約爲60億元,估值較高,增加了借殼重組的難度;二是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未有明確結論,重組存在障礙。

鑑於上述原因,公司於2015年6月份啓動債務重組有關事項。因涉及相關利益方較多,涉及相關法律法規復雜,公司需同相關各方多次溝通協調。通過2015年下半年公司重大資產出售和債務重組,公司完成“12E債”債券兌付資金的籌集工作,2016年3月X日,償債資金劃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指定銀行賬戶,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於2016年3月X日完成派發工作。其中,本金爲2.92億元,利息爲353萬元,違約金爲1,722.95萬元,合計3.13億元。至此,“12E債”違約事件處置完畢。

5.案例啓示:一是“12E債”的違約風險爆發與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經營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轉型新業務未達預期有一定相關性,投資者在項目投資過程中應對行業的發展趨勢進行預判,採取正確投資決策規避風險。二是“12E債”違約事件爲我國資本市場首例公募債券本金違約案例,是“11C債”違約事件後的又一案例,再次打破了剛性兌付的預期,揭示了債券投資天然信用風險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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