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把科學帶回家

影視劇裏經常有這樣一幕:某角色因爲車禍等原因需要輸血,然後某個親屬蹦出來表示用我的吧。

希望大家不要被這一幕誤導了,因爲醫生們都知道,除非真的找不到獻血者了,親戚是不能輸血的,因爲會死人的。夫妻如果還想要孩子的話,老公尤其不能給老婆輸血。

親屬獻血在醫學上叫做定向獻血(directed donation)。英國國民保健署(NHS)在官網上寫着:不建議親屬爲親人獻血。美國紅十字會也介紹,定向獻血時要嚴肅考慮,是否除了自願獻血的人以外沒有其他更安全的獻血者了。如非必要,不要使用親屬的血液。

許多人有這樣的誤解:親人獻的血肯定比血庫裏陌生人的血要安全。但是NHS 指出,已發表的研究發現,陌生人的血要比親屬的安全。這是爲什麼呢?

實際上,親屬輸血,尤其是近親輸血容易讓受血者患上輸血相關移植物抗宿主病 (TA-GvHD)。

是這樣的,血液裏除了有運輸氧的紅細胞,還有具有免疫功能的白細胞(也叫白血球)。其中一種白細胞叫做T細胞,它相當於來回巡視的保安,會識別和攻擊外來物質,比如入侵人體的細菌還有其他人的細胞。

T細胞主要是靠細胞上的特殊蛋白質分辨敵我的,其中一類被研究得比較透徹的是人類白細胞抗原(HLA),它好比是細胞的身份證,直系親屬的 HLA 身份證極爲相似。如果T細胞發現某個細胞的 HLA 身份證沒見過,就會開啓攻擊模式。

新鮮的血液裏有許多活着的T細胞。在健康人獻血幾天後,這些脫離人體的T細胞依然具有活性。輸血後,一般來說受血者的免疫系統會清除這些外來的細胞。但是在某些情況下,獻血者的T細胞會反客爲主,在受血者體內存活數月,反噬受血者。

這個效應就叫做移植物抗宿主(graft-versus-host,GvH),隨便亂輸血導致的病就叫做輸血相關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TA-GvHD 的死亡率很高,約爲90%,而且無藥可醫。一般來說,患者在輸血10天后會出現症狀,在輸血3周以內就會去世。

TA-GvHD 的症狀包括髮燒、腹瀉、肝炎等等。更恐怖的是,因爲受血者的骨髓的 HLA 身份證是獻血者的T細胞沒見過的,輸血進來的T細胞就會把骨髓當成外人往死裏打,最終導致骨髓被打殘失去造血功能,這就是爲什麼TA-GvHD 的死亡率這麼高。

TA-GvHD 的研究歷史並不長。20世紀60年代末,醫生們發現給胎兒和嬰兒輸血後,他們很快就死了。後來他們才意識到這是血液裏的外來白細胞搞事的結果。到了70年代,TA-GvHD 才被認爲是一種新的疾病。

你可能會覺得奇怪,捐贈器官時,不是親屬更適合嗎?如果獻血者是近親,近親的 HLA 身份證和受血者的比較相似,那麼就不容易互相傷害,這不是更好嗎?

在器官移植的時候,我們常聽說“配型成功”,也就是受捐者的免疫細胞不會因爲沒見過捐贈者的 HLA 身份證而對其展開攻擊。

但輸血卻是更復雜的情況,簡而言之,親屬輸血時可能會出現單向“家暴”,也就是說,受血者不會攻擊獻血者,但是獻血者卻會胖揍受血者。

下面就是一個受血者捱揍,獻血者喫肉的場景:獻血者的 HLA 身份證上寫着AA,而受血者的 HLA 身份證是AB,那麼受血者的免疫系統會認爲獻血者是自己人,因爲上面都是認識的A嘛。

但是獻血者的T細胞卻不這樣看,因爲受血者的 HLA 身份證上有它不認識的B。這有點像我們中學裏學過的O型血可以給其他血型獻血,卻不能接受其他型獻血的情況。

結果就是,獻血者的T細胞會把受血者的體細胞看作入侵者,但是受血者卻把這些進攻者看作親人而不加打擊,寧願捱打絕不還手,類似於家暴,這就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受血者搞不好就會GG。

所以,如果獻血者是受血者的親屬,反而更容易出事,這也是爲什麼如非必要親人不能獻血。

當然了,輸血引發的慘案不僅會發生在親屬之間。某些人羣因爲內部基因多樣性不夠,HLA 身份證極爲相似,他們即使接受本國的陌生人輸血,患上 TA-GvHD 的可能性也比其他人高。

在所有國家裏,日本就是這樣一個奇特的存在。日本人的 HLA 身份證都很接近,其多樣性和其他國家相比較低,誇張點說“人均近親”,他們在輸血時發生 TA-GvHD 的可能是是北美白人的10-20倍。

實際上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的病理學家 Denis Dwyre 和 Paul V。 Holland 表示,文獻中大部分 TA-GvHD 病例都發生在日本。

同樣,丈夫也不能給懷孕的妻子,或以後會懷自己孩子的女人獻血,因爲這會增加這個女人未來懷孕時產生併發症的可能性。

這是因爲,輸血也能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產生抗體。

妻子接受了丈夫的血液後,遇到丈夫的紅細胞上沒見過的 HLA 身份證,妻子的免疫系統就“學到了”,會把丈夫“拉黑”,下次再遇到和丈夫類似的 HLA 身份證,就會對其展開攻擊。

因此她如果在未來懷上這個男子的孩子,而胎兒因爲遺傳了父親的 HLA 也有同樣的抗原的話,母親的身體就可能攻擊胎兒,造成嚴重的後果。比如,母親的血漿中會產生抗體,這種抗體會讓胎兒的紅細胞凝集,使孩子患上致命的新生兒溶血病(erythroblastosis)。

許多血庫都會說明這一點。比如,美國三大綜合癌症中心之一的紀念斯隆-凱特琳癌症中心(MSKCC)的官網上寫着:丈夫不能給育齡妻子獻血,因爲這會增加妻子未來懷孕時產生併發症的可能性。

當然,輸血的風險並不只有上面這些,曾經懷孕過的女性的血對男生來說也“有毒”。

美國的血液中心有時不接受有懷孕史的女性的血液,因爲她們的血液可能會造成輸血相關急性肺損傷(TRALI)。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下屬國家心臟、肺和血液研究所(The NIH National Heart, Lung, and Blood Institute)的數據顯示, TRALI 的致死率在5-25%之間,通常在輸血6小時後發作。

TRALI 的可能成因是,曾經懷孕的女性在孕期由於接觸胎兒的血液而產生了抗體,尤其是對男性胎兒的Y染色體產生的蛋白質的抗體,而這種抗體對未來的男性受血者有害。

基於上述原因,不管誰給誰輸血,最好都先把白細胞去掉才比較安心。實際上,發達國家都要求普遍去白細胞(Universal Leukoreduction),我國大部分省市的血液製品也會去白細胞。英國是在1999年開始對所有血液製品進行白細胞過濾的。在這之後,TA-GvHD 病例數量呈斷崖式下跌。

但是,想要完全去除白細胞的話,目前只有一種方法,那就是對血液製品進行伽馬輻射。伽馬輻射會破壞白細胞的 DNA,使其無法複製,有“除你武器”的效果。伽馬輻射也是目前被證明唯一有效的預防 TA-GvHD 的措施。

所以,如果近親要獻血,就需要通過伽馬輻射把血液中的白細胞徹底去除。美國血庫協會(AABB)、英國輸血服務指導意見(Guidelines for the Blood Transfusion Services in the United Kingdom)、日本輸血學會在血液製品管理規範方面都建議要對親屬捐獻的血液進行輻射。

而根據我國國家衛生計生委在2019年發佈的《全血和成分血使用》(WS/T 623-2018)標準,親屬間輸血需要使用輻照血,也就是經過伽馬射線處理後的血液。

但是,輻照血的技術門檻和成本都更高,不是所有醫院都能做。所以家人血槽漸空需要加血時,有醫學常識的親屬的正確態度應該是:“不關我事啊”。

媽媽的白細胞揍人的理由:

不熟;

熟,但長得像孩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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