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7日獲悉,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公佈了2021年第一批游泳場所水質抽檢結果。第一批共抽檢游泳場所468家,不合格26家,不合格率爲5.56%。本次抽檢不合格的26家游泳場所中,按地理分佈,羅湖區2家,南山區10家,寶安區6家,龍崗區3家,光明區4家,大鵬新區1家。

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形勢下,爲確保全市游泳場所的衛生安全,今年夏季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將持續開展游泳場所衛生監督檢查專項工作,對已營業單位水質分批進行專項抽樣檢驗。檢測指標爲遊離性餘氯、渾濁度、尿素、pH值、菌落總數、大腸菌羣等六項。抽檢的468家游泳場所中,合格442家,合格率爲94.44%,不合格26家,不合格率爲5.56%。

衛生監督部門已責令抽檢結果不合格單位立即整改。接下來還將繼續開展第二批次的游泳場所水質抽檢工作,並會對水質抽檢不合格單位開展追蹤整改監督檢查。據悉,截至6月底,根據衛生監督部門摸底排查情況,全市有85家持證人工游泳場所,因疫情等原因未對外營業。衛生監督部門將持續排查,對前期排查時停業,後期重新對外營業的單位及時開展監督抽檢,確保全市泳池水質抽檢工作覆蓋率達到100%。

本次抽檢被通報水質不合格游泳場所的不合格指標主要爲尿素、遊離性餘氯、菌落總數和pH值。這些水質抽檢的檢測指標都在不同方面反映了泳池的水質情況。例如,泳池水中的尿素,主要來自人體的汗液、分泌物和排泄物,是反映游泳池水新鮮程度的一項指標,可以通過每天添加新水稀釋來控制。遊離性餘氯,主要反映消毒活性物質對泳池水的持續消毒能力。我國《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明確規定,池水中游離性餘氯應控制在0.3~1.0mg/L ,既能達到消毒效果,也不會對人體產生危害。菌落總數指標,反映了泳池水的消毒是否徹底,人工游泳池水質菌落總數指標的衛生要求是≤200CFU/mL。pH值指標的衛生要求是7.0~7.8,在此範圍內能保證泳池水中消毒劑的活性,使含氯消毒劑消毒效率最高。

衛生監督部門提醒廣大市民,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市民在進入游泳場所時要配合泳池經營方的管理,主動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泳客進入泳池前必須通過泳池設置的強制淋浴和浸腳池進行清潔和消毒,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患有肝炎、心臟病、皮膚癬疹、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和性病等疾病的患者和酗酒者,嚴禁進入游泳池游泳。市民在游泳前要留意泳池是否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和水質檢測報告,並可通過查看游泳場所量化分級級別、場所公示的每日水質自測數值,以及肉眼觀察池水清澈度等方式,對游泳場所進行綜合判斷和選擇。

(原標題《26家游泳場所不合格!深圳公佈今年游泳場所第一批水質抽檢情況》)

(作者:深圳特區報記者 羅莉瓊 通訊員 深衛監)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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