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經驗47條:不僅要做“創新標兵”,更要做“全能榜樣”

深圳經濟特區的發展經驗,常講常新。

不少學者認爲,深圳的崛起得益於其區位優勢,毗鄰香港;也有學者認爲,其得益於政策優勢,稅收優惠、土地保障帶來巨大紅利;還有學者將其歸納爲有爲政府加有效市場。

而另有一方觀點認爲,在衆多沿海、沿邊經濟特區中,深圳的成功與其背後的體制機制創新不無關係。

7月27日,國家發改委公佈《關於推廣借鑑深圳經濟特區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廣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經濟特區的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學習借鑑。

本次推廣的有關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共5方面47條,主要包括建立“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建立健全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構建以規則機制銜接爲重點的制度型開放新格局、創新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供給體制、創新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

26條經驗聚焦深圳科創

國家發改委在《通知》中指出,40多年來,深圳經濟特區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在體制機制改革中發揮了“試驗田”作用,在對外開放中發揮了重要“窗口”作用,成爲全國改革開放的旗幟和標杆。

由國家發改委發文,將深圳經驗具化爲47條,並向全國推廣,這凸顯了國家有關方面對深圳創新探索及成就的充分肯定,以及深圳發揮先行示範作用的高度重視。

長期以來,人們談論深圳奇蹟或是深圳經驗,更多的是在談論經濟和創新成就,此次的《通知》有26條經驗聚焦深圳的科技創新、實體經濟和制度型開放新格局。

其中,創新無疑是深圳最顯著的城市名片,創新經驗打頭陣既在意料之中,同時也有其深意。當前,中國科技實力正在從量的積累邁向質的飛躍,深圳作爲創新之城,其經驗足以給其他地區的創新發展提供有益的參考。

2019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發佈,對深圳的全新戰略定位爲:高質量發展高地、法治城市示範、城市文明典範、民生幸福標杆和可持續發展先鋒。

21條經驗聚焦城市治理

深圳今後不僅要做“創新標兵”,更要做“全能榜樣”。

而此次的《通知》,恰恰很大程度肯定了深圳在邁向“全能榜樣”路上的探索及成就。

上述五大戰略定位,在47條中幾乎都能找得到對應的經驗做法,並且,其中有21條經驗是關於創新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供給體制以及創新推動城市治理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儘管深圳在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供給方面存在一定的短板,但通過持續加大投入以及體制機制的創新,包括集團化辦學推動優質教育“遍地開花”、創新構建“兩融合、一協同”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等,深圳探索出了新理念、新方法,民生服務水平必將迎頭趕上。

而作爲常住人口數量超過1700萬的超大城市,深圳在城市治理方面同樣積累了不少先進經驗。

此次《通知》中最引起廣泛關注和讚譽的是“強化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具體而言,深圳制定出臺了《經濟特區自然災害防治條例》等法規,全面落實應急管理全災種統籌應對、全鏈條有效覆蓋、全過程綜合管理的體制改革思路,圍繞“災前、臨災、災中、災後”關鍵時間點,創建“31631”服務模式,即:提前3天定量預測過程風雨,提前1天預報風雨落區和影響時段,提前6小時定位高風險區,提前3小時分區預警,提前1小時發佈精細到街道的定量預報。

有深圳市民稱,這一條尤其值得向全國推廣。

法治化改革的紅利

梳理不難發現,47條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的背後,有不少是通過立法的形式形成體系,這也從另一個角度呈現了深圳經驗——在改革以及創新探索的過程中,法律的支撐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譬如,深圳出臺了《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率先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明確侵犯知識產權行爲的違法經營額計算、賠償標準問題,率先界定證據妨礙排除規則的適用標準,破解知識產權侵權“舉證難”等;率先制定了《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明確規定組建基層醫療聯合體、建立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爲簽約居民制定個性化健康服務包等。

縱觀40餘年的發展,深圳經驗反映的是市場化、創新的力量,更彰顯了法治化、改革的紅利。

創新與改革仍然“在路上”。去年10月,中辦、國辦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爲深圳的改革創造了新空間,指明瞭新方向,深圳將繼續發揚“敢爲天下先”的改革精神,大膽闖,大膽突破。

國家發改委在上述《通知》中也對深圳寄予厚望——要積極主動作爲,進一步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協助支持各地做好推廣借鑑相關工作。

附註:國家發改委《深圳經濟特區5方面47條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

一、建立“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

1.率先形成基礎研究長期持續穩定投入機制

2.建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機制

3.建立科技成果“沿途下蛋”高效轉化機制

4.發揮政府投資槓桿作用組建早期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5.建立科技人員雙向流動制度

6.重構市場導向的人才分類評價激勵體系

7.構建以“四個90%”爲鮮明特點的企業創新生態

8.支持企業和戰略科研平臺組建創新聯合體

二、建立健全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

9.推動產業鏈 “全鏈條、矩陣式、集羣化”發展

10.劃定“區塊線”保障工業發展空間

11.“聯合建樓”讓企業降成本共成長

12.建設符合產業需求的高品質產業空間

13.實施“5G+工業互聯網”工程

14.打造“深i企”政策精準直達企業服務平臺

15.促進誠信市場主體“經濟再生”

16.建立企業除名和依職權註銷制度

17.“小錯免罰”包容柔性執法

18.推出“秒報秒批一體化”智慧審批

三、構建以規則機制銜接爲重點的制度型開放新格局

19.探索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規則銜接

20.創新機制建設國際仲裁高地

21.率先形成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22.允許香港建築業專業機構及人士在深提供服務

23.運用“互聯網+”放大便利化通關模式優勢

24.促進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便利流動

25.打通國企“資本結構優化-公司治理強化-選人用人市場化”改革鏈條

26.探索創新大灣區標準化協同機制

四、創新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供給體制

27.率先出臺《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

28.創新構建“兩融合、一協同”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29.集團化辦學推動優質教育“遍地開花”

30.率先建立職業教育產教深度融合模式

31.“圳品”全鏈條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32.百姓“點菜”政府“買單”的民生微實事

33.建立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民生訴求響應機制

34.率先創建兒童友好城市

35.推進“圖書館之城”建設

五、創新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36.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

37.“全流域、全要素、全聯動”推進水污染治理

38.打造“公園裏的城市”

39.公共部門牽引推動全社會綠色發展

40.創新生活垃圾分類與處理設施建設模式

41.多元共治讓基層社會治理迸發新活力

42.創新防疫模式打造社區抗擊疫情典範

43.“紅馬甲”扮靚志願者之城

44.“越深圳,越國際”打造國際化街區

45.構建城市生命週期安全管理體系

46.牢牢擰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閥”

47.強化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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