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昆明市民龐先生準備去之前長期消費的高爾夫球練習場打球時,卻得知對方因股東之間鬧矛盾,已暫停營業了。龐先生想拿回之前付費寄存在球場裏價值11萬元的球包時,對方卻玩起了"踢皮球",讓他很是氣憤。

視頻來源:受訪者抖音

4月6日,龐先生在短視頻平臺上分享了自己的經歷,很快就有1000多條評論,有不少網友給他出主意,還有10多位球包"被扣"的球迷與他聯繫。龐先生說,他粗略算了下,球包總價值加起來應該在60萬元左右。

公司股東發生矛盾

練習場暫停營業

龐先生說,從2016年開始,他就在白沙河高爾夫球練習場辦了儲值卡,開始練習打高爾夫球,並且通過付費的形式將價值11萬元的球包寄存在球場。在2019年中旬的時候,練習場還重新裝修過,同年11月份重新開業以後,練習場邀請他繼續回去打高爾夫球,他就接着去了。

2020年,龐先生去了國外,直到今年初纔回來。"回來以後再去的時候,我就發現球場關着門,在門上還貼着一個告示,內容是他們股東之間鬧矛盾……"從龐先生提供的照片上,記者看到這份張貼在門上的白沙河高爾夫球場的公告上面,附着股東之間的聊天記錄,還有一份公司召開2020年股東會會議記錄。

會議記錄顯示,其中3位股東達成共識,先停止高爾夫練習場的所有經營,收回高爾夫練習場。而在會議記錄的最下面,有一名股東寫着:本人不同意練習場停業。

消費者想取回寄存球杆

卻接連碰壁

"在今年1月底,我又去了一趟,這次練習場開着門,也有人在經營。然後我就說我來拿球杆,我的球包在這,還有儲值卡。"龐先生說,"我當時和球場的工作人員說,如果要繼續經營,我把球包拿走,過完年後再繼續回來打球。如果不經營了,我球包就拿走,但儲值卡里的錢要退給我。他們當時的一個負責人,態度非常惡劣,說球包不關他們事,他們什麼都不知道。"因爲當時還有事情要忙,龐先生並未和對方爭執就先離開了。

直到最近,龐先生再次找到了對方負責人,但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他們就一直在'踢皮球',法人讓去找股東,股東讓去找其他人,反正不停地相互推諉。"龐先生說,目前,他辦的儲值卡餘額還有4600多元,發了抖音以後,也有10多位球包被扣的球迷與他聯繫,大家的球包總價值加起來應該在60萬元左右。"而且不止這些,據我瞭解,至少有100多位消費者的球包都在那,這個是之前他們那的教練跟我說的。"

"我覺得他們股東之間再怎麼鬧矛盾,跟我們消費者沒有關係,他們不應該扣留我們的私人財物。"龐先生無奈地說。

記者依次撥打負責人電話

結果……

隨後,記者來到了白沙河高爾夫球練習場,發現這裏大門緊鎖,沒有任何人員,也沒有看到龐先生所說的告示。記者沿着一側的小路進去,看到平時售賣飲品的區域落滿了厚厚的灰塵,練習場也因爲無人打理,看上去特別荒涼。

根據龐先生提供的聯繫方式,記者撥打了一圈各負責人的電話,結果確如龐先生所說,遭遇了相互推諉和"踢皮球"的情況。

記者先打了公司法人李先生的電話,對方稱他現在已沒有管理這個公司了,手上的工作早已交出去了,具體的情況可以聯繫郭姓股東。

記者又聯繫了郭姓股東,對方回應這事情他並不清楚,記者可以詢問最清楚這個事情的田姓股東,這名田姓股東也是法人李先生的代助理,倆人都互相知道這個事情。

之後,記者撥打了田姓股東的電話,對方也稱自己不清楚這個事情,該講的他已經給龐先生講清楚了,具體的情況應該向法人李先生了解。

最終,記者再次撥打了法人李先生的電話,對方還是稱自己不清楚。

律師建議

多渠道同時維權

針對龐先生的情況,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劉潔律師表示,首先,龐先生與高爾夫球場之間同時存在着服務合同關係與保管合同關係兩種法律關係。現高爾夫球場既不能向龐先生提供相應的服務,亦不能退還由其有償保管的球包,已構成違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第八百九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侵犯了龐先生與其他同在該高爾夫球場進行儲值或存放球包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次,無論高爾夫球場內部存在着怎麼樣的經營問題,都不能成爲其推卸責任,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藉口。龐先生等其他消費者依法可以向消費者協會請求幫助,亦可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構進行投訴。若與高爾夫球場之間的糾紛仍未能有效解決,亦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後,律師建議:

一、勿輕信各類消費場所銷售人員的花言巧語,同時不要衝動消費,儘量避免大額儲值。若要進行儲值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明確的約定。

二、貴重物品儘量自行保管,若實在存在攜帶上的極大不便,交由相關經營場所保管時,應要求其出具清楚、詳細的收據,列明所保管的物品內容及數量,以便出現問題時維權有據。

三、巧妙溝通,固定證據。嘗試與高爾夫球場的經營者協商解決。儘量採取短信、微信等方便留存記錄的方式與其進行溝通。並在當面或電話溝通的過程中儘可能的進行錄音以作爲證據,爲日後維權提供依據。

四、多渠道同時維權。可以在向消費者協會請求幫助的同時向有關工商管理部門進行舉報。若有必要,亦可同時委託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

來源: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楊露 攝影報道、部分圖片由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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