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31日讯(通讯员卞志鹏记者万凌云)“我们在处理这起事故时,意外发现被撞昏迷者竟然是‘老面孔’!前后他已经是三次逆行并发生事故了。”7月31日,扬中交警告诉记者,“老面孔”又“老不改”,当真是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

警方介绍,7月27日7时左右,在扬中市238省道永利桥红绿灯路口处,一辆轿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交警到场后,调阅视频监控,还原了案发经过的瞬间。

事故现场

事发当时,67岁的杨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三轮车沿238省道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当其逆向行驶至永利桥红绿灯路口处时,无视来往车辆及信号灯指示右转弯穿越路口。

此时,郭某驾驶轿车沿238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永利桥红绿灯路口,发现直行方向是绿灯,郭某就驾车正常通过。

突然,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路中央向右转弯,让正常行驶的郭某来不及避让,导致两车发生碰撞。撞击带来的惯性,导致杨某头部撞击在汽车玻璃上,后又重重摔在了路面上,当场昏迷不醒。而郭某为避让杨某,轿车冲进了道路中央隔离带。

事故发生后,扬中八桥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民警发现杨某竟是“老面孔”,此次他已经是第三次因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而发生交通事故了!而此前交警也不止一次对杨某进行了宣传教育。

目前,杨某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人仍在昏迷中。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就此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不要认为自己是非机动车,属于交通中的“弱势群体”就不遵守交通规则,交通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确保出行安全。图为事故现场。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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