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除臭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抑汗类化妆品则没有明确归属。

如果同时宣称除臭功能,则按除臭类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如果只宣称抑汗作用,如爽身粉,则可按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

除臭类化妆品

除臭类化妆品不仅像抑汗类化妆品那样减少汗液分泌,而且能够破坏汗液的中间产物,抑制细菌繁殖,达到祛除汗臭的目的。

抑汗类化妆品

只宣称抑汗作用,如爽身粉,可按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

除臭类化妆品由于具有除臭和抑汗的双重功效,因此其主要成分除了抑汗剂(或收敛剂)还包括杀菌剂和除臭剂,几种成分在除臭类化妆品中常常复配使用。

抑汗剂

抑汗剂以强力的收敛作用抑制汗液的过度排出,可起到间接除臭效果。

常见的抑汗剂有氯化羟锆铝配合物、氯化羟锆铝甘氨酸配合物、氯化羟锌、硫酸锌、对羟基苯磺酸锌、氯化铝、碱式氯化铝、硫酸铝、硫酸铝钾(明矾)等各种铝盐和锌盐。

其中较常用的是氯化羟锆铝配合物,可进行微粒子化处理,增加其与皮肤的接触面积,然后复配于除臭产品中。

杀菌剂

杀菌剂是以抑制或杀灭寄生于腋窝等皮肤部位的细菌而达到防臭除臭目的。

常用的杀菌剂有硼酸、醋酸氯己定、苯扎氯铵等,均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收录的限用组分或准用防腐剂。

除臭剂

除臭剂可与腋窝产生的低级脂肪酸发生反应,消除臭味达到除臭目的。

常用的除臭剂有氧化锌和某些碱性锌盐等。

文/朱英 杨艳伟

来源/微信公众号“科普酱紫蛙”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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