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的保护单位进行了评审,拟认定447家单位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公示。兵团1家单位上榜。公示期为8月3日至8月9日。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传真:010-59881108。详见↓

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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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旅部

编辑:王艳乔

责任编辑:夏振忠 陈兰

来源:兵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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