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令人咋舌!賬上861億現金全是假的!河南巨無霸企業10億債務引爆大雷,6位高管被罰230萬

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永煤控股)近日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於7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虛增貨幣資金共計861億元等信息披露違規行爲

因此,證監會對永城煤電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相關6名高管處以共230萬元罰款

去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突然因流動資金緊張無法按期足額償付約10億本息金額,而當時它的賬面上的貨幣資金還高達469.68億元。這一違約行爲直接引發債市連鎖衝擊,全國煤炭類債券、河北、山西甚至雲南等地的國企債均受波及,一級市場被迫取消發行,二級市場遭遇“打折”拋售。

虛增貨幣資金861億!

去年爆雷後,有人疑問爲什麼永煤控股賬面貨幣資金有近470億,卻連10億都還不上,並最終引發一系列違約連鎖反應。或許近日證監會披露這份文件能幫我們找到答案。

證監會調查結果顯示,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間,永煤控股累計發行銀行間債務融資工具21期(以下簡稱21期債務融資工具),非公開發行公司債3期(以下簡稱私募債)。在相關債務融資工具和私募債募集說明書、定期報告等文件中,永煤控股將應收控股股東河南能源化工集團(下稱河南能化或豫能化)的往來款作爲貨幣資金列報,導致其合併報表層面虛增貨幣資金。

具體來看,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財務報表分別虛增112.74億元、235.64億元、241.07億元、271.74億元,分別佔其當期披露貨幣資金總額的54.03%、62.56%、57.28%、57.86%,分別佔其當期披露資產總額的7.94%、14.52%、14.68%、15.74%。經小編計算上述虛增貨幣資金累計達861.19億元。

證監會在調查結果中稱,永煤控股自2007年成立後 ,根據河南能化的要求進行資金歸集,永煤控股資金被自動歸集至其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系河南能化控股子公司,下稱財務公司)開立的賬戶。

不同於永煤控股自身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可以被隨時支取的貨幣資金,被歸集的資金由河南能化資金管理中心負責調度,永煤控股需經審批後使用。但上述資金事實上已由河南能化統籌用於其它項目。

上述被河南能化資金管理中心調度的資金屬於永煤控股債權性質的往來款。但永煤控股仍將上述資金計入貨幣資金項目下並在財務報表中予以披露。

河南能化是河南省第一大國有企業,官網顯示其擁有煤炭產能8000多萬噸、化工產品產能合計1000萬噸,擁有大有能源等多家境內外上市公司。集團位居2019年世界500強企業第484位、中國500強企業第119位、中國石油和化工企業500強第7位、中國煤炭企業50強第11位。

河南能化是永煤控股的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爲96.01%,其實控人爲河南省國資委。但因河南能化長期經營不善,盲目擴張“攤大餅”,多數業務板塊虧損。尤其是煤化工板塊,投入巨大但盈利能力弱,拖累豫能化及永煤。

另一方面,永煤控股也是豫能化集團的核心骨幹企業。永煤控股的債券違約,直接波及豫能化集團,後者信用等級由AAA被降至BB,其存續期債券陷入交叉違約風險。

證監會給予警告

並處300萬元罰款

證監會披露,除了上訴虛增貨幣資金外,永煤控股還存在其他信息披露違規行爲。

永煤控股在部分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說明書中關於受限貨幣資金的陳述存在虛假記載,以及存在未按規定披露股權質押事項,導致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說明書存在重大遺漏等信息披露違規行爲。

證監會根據2019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強岱民(2019年5月17日至證監會調查時任永煤控股黨委書記、董事長)給予警告,並處以55萬元罰款;對任樹明(2020年3月12日至證監會調查時任永煤控股總會計師、董事)、孫廣建(2020年5月至證監會調查時任永煤控股董事、總經理)、張志勇(2016年12月份至2020年5月任永煤控股董事、總經理)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證監會根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對侯世寧(2016年至2019年5月任永煤控股黨委書記、董事長)給予警告,並處以15萬元罰款;對成雪梅(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任永煤控股董事、總會計師)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上訴6名高管合計處以230萬罰款。

董事長、總經理變更

發債業務被暫停

永煤控股今年4月9日在上海清算所發佈公告稱,強岱民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由孫廣建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也同步由強岱民變更爲孫廣建。

7月14日,公司發佈公告稱,孫廣建不再擔任公司總經理。

7月27日,公司接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7月30日,公司發佈公告稱,強岱民不再擔任公司董事。

永煤控股2020年年報顯示,公司總資產約爲1721.6億元。

回顧永煤案始末,2020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突發債券違約,引發了債券市場一場猛烈的風暴。永煤控股當日公告“20永煤SCP003”到期無法償付本息,本金10億元,構成實質違約。

違約導火索引燃,觸發永煤150億元存續債券、豫能化115億元的債券交叉違約風險。全國煤炭類債券、河北、山西甚至雲南等地的國企債均受波及,一級市場被迫取消發行,二級市場遭拋售大跌。11月24日,“20永煤SCP003”“50%兌付+50%270天展期”的方案獲通過,永煤債券違約危機最終免於觸發交叉違約。

會隨即於去年11月27日發佈消息稱,決定依法對永煤控股及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立案調查隨着監管出手和積極表態,信用債市場風波平息。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今年1月14日發佈自律處分信息,對永煤控股予以公開譴責,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永煤控股的違約還涉及了多家機構違規。交易商協會網站1月15日消息,交易商協會對永煤控股相關11家機構作出處分決定。其中包括2家發行人、1家會計事務所、1家評級機構以及7家金融機構。

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交易商協會對永煤控股予以公開譴責的頂格處理,對河南能化予以嚴重警告,對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海通證券、海通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機構予以警告,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主承銷商予以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11家機構中,有4家機構被暫停一定期限業務。此外,交易商協會責令永煤控股和河南能化向市場公開致歉。

新增1.6億銀行授信到賬

成立8個專項小組謀“改革重生”

今年6月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自永煤控股方面獲悉,其旗下主要子公司永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煤集團)與平頂山銀行合作新增授信1.6億元已到賬,永煤控股方面將此視爲公司落實“改革重生”工作在融資領域的破冰之舉。

記者獲取的一份永煤控股內部文件顯示,該公司今年5月底成立了8個工作組對接豫能化集團改革重生工作,並按部室職責範圍對應豫能化集團工作臺賬細化分解,確定69項具體工作,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形成了永煤集團改革重生工作臺賬。

前述8個工作組包括綜合協調組、穩生產促發展組、深化改革組、債務化解組、資產審計組、轉型發展組、安全穩定組、瘦身健體組。

《每日經濟新聞》2020年11月曾報道永煤集團已拖欠部分員工工資長達5個月之久。2021年4月初,永煤控股高層人事更迭,孫廣建上任董事長,5月末,孫廣建召開“勞務輸出動員大會”,動員永煤集團上下積極投身到實現職工增收企業增效的實踐中,掀起勞務輸出創業熱潮,加快實現“瘦身健體”。

永煤控股方面介紹,今年1-5月,永煤集團實現利潤逾13億元。另外,目前永煤集團員工工資已發放到今年1月,整體薪資發放延後約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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