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通報,對江蘇省揚州市此輪本土新冠肺炎1號確診病例毛某寧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據瞭解,毛某寧就是此前揚州老百姓熱議的“毛老太”,她隱瞞行程引發揚州疫情。

通報稱,7月29日,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依法對毛某寧(女,64歲,戶籍地:南京市秦淮區,居住地:南京江寧區祿口街道)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通報指出,毛某寧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未按防控措施要求向所在社區報告,隱瞞行程。在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對其調查時,其拒絕說出來揚之後的行程,拒絕執行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按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新型冠狀病毒性肺炎擴散傳播。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於7月29日決定對毛某寧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瞞報?不少網友質問。

隱瞞行程,不配合流調,害人害己。

若在平時,一些人由於擔心隱私被泄露或被歧視等多種原因,對個人接觸史進行隱瞞,沒有什麼問題。然而,在特殊時期,疫情防控是一場人人蔘與的全民戰役,每個人都是參戰者,都有必須履行的責任與義務,都必須按照要求,如實說清楚自己的旅行史和人員接觸史。尤其在當前,疫情已波及多地,面對傳播速度快的變異毒株,還要“瞞報”,對疫情如何出手快、響應快、決策快、處置快?

兩軍交戰,謊報軍情是“大罪”。古往今來、古今中外,很多戰役都因爲謊報軍情影響了結局。同樣,戰“疫”離不開“實情”。搞清情況,才能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救治,這是戰“疫”的基礎,而瞞報就是“謊報軍情”,就是“敵人幫兇”,是更兇險的病毒。

戰“疫”,沒有旁觀者,如實申報相關信息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不要因一時僥倖而造成終身遺憾。瞞報,百害而無一利,不僅是道德層面問題,也是法律問題,請銘記在心。

(資料來源:@揚州公安)

來源:大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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