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外出用餐时

是否也遇到过

餐厅不提供

“人工点餐”服务

仅提供

“扫码点餐”

同时

还需要输入

各类个人相关信息

这种行为

是否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呢

近日,有媒体发现,许多餐厅不提供人工点餐,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消费者要通过公众号或者微信小程序“扫码点餐”,部分餐厅扫码后还需要消费者提供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对此,中消协指出该行为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引发网友热议。

手机号、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住址、行踪信息等都属于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法院提示

以上条款,明确了个人信息收集的规则。也就是说,收集个人信息需要当事人“知情”——商家需告知消费者收集信息的目的、用途、范围、处理方式等,同时还要征得消费者同意。

此外,消费者如果不同意“扫码点餐”的点餐方式,商家应提供线下的“菜单点餐”。消费者点餐时只需要明确购买种类及数量即可。商家搜集、处理消费者的电话号码、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如今,移动互联方便快捷,但在某些消费领域,传统的消费方式依然有存在的必要性,比如针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仍需要保留“菜单点餐”方式,而且,很多消费者可能更偏爱打开菜单挑选美食的过程,这也是消费体验的一部分。法院在此提示,餐饮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的同时,要做到合理合法,尊重消费者的个人意愿,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内容来源于北京互联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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