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禾涼

新華保險佛山中心支公司驚現“假保單”事件。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2018年,新華保險佛山中心支公司代理人李某津向某投保人表示,新華保險爲了回饋老客戶,新推出了一款理財產品“惠添寶”,可以優惠投保,因此該投保人就購買了該保險,簽署了5份保險理財合同,並蓋了新華保險佛山中心支公司的“公章”,且於新華保險佛山中心支公司內部銀聯認證的POS機支付保險費,合計涉及金額25萬元。

但是後期該投保人發現李某津私刻新華保險印章,並且新華保險並沒有“惠添寶1號”理財產品,上述投資者簽署的保單也是假的。

值得注意的是,GPLP犀牛財經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2012年至2020年,新華保險佛山中心支公司上述員工李某津因採取幫他人代交保險費的名義,虛構有保險折扣優惠、金融理財產品等手段吸引他人交錢,與他人簽訂虛假合同、協議等,過程中僞造並使用了一枚新華保險的印章,用POS機等方式收取騙得的財物等行爲,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十萬元,並退賠多個被害人的損失金額。

值得注意的是,新華保險出現“假保單”事件並非僅此一遭,新華保險濟寧中心支公司也曾出現以上情況。

2012年至2017年11月,新華保險濟寧中心支公司團體部原經理助理郭某1在新華保險“裕祥團體年金”已經停售的情況下,仍然通過朱某富等業務員,欺騙投保人購買其僞造的“裕祥年金”“團體裕祥年金”保險業務,並加蓋僞造的“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中心支公司合同專用章”和“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中心公司保險合同專用章”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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