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以貪小利失其大利也

本期故事,要從富商出行說起

很久以前

一位商人突發奇想

想要過河到對岸遊玩

正好有一客船馬上就要出發

便買了最便宜的票

急忙上了船

上船後

商人卻霸佔了他人的座位

還想以錢壓人,讓原主人讓座給他

關於霸座這一行爲,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呢?

船主怕起爭執

便勸導商人加錢升艙

商人看到新座很是歡喜

坐了下來

可當船主向商人要銀子時

商人卻不給

越級乘坐卻不交票款的行爲,《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呢?

船主勸說無果,商人還是抵賴

只付了一半銀子給船主

到了河中央

商人見風景優美

跑到船邊遊玩

不幸墜入河中

船主不會游泳

只能站在邊上乾着急

商人慌忙大喊

“我是濟陽最大的富商,救我者賞銀百兩!”

一位正打算救他的漁夫聽了

動力更加充足

一會兒就給商人拉上了岸

可此時商人又開始作妖

承諾好的100兩賞銀,翻臉不認賬

給了漁夫十兩銀子便打發了事

針對這種行爲,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

後來那商人又要過河

結果沒能趕上客船

他還能要求船主承擔運輸義務嗎?

故事的結局還挺解氣

後來

商人自己偷偷劃了一隻小船

不料想在原地翻船了

衆人想搭把手

漁夫認出他來

“他就是那個說話不算數的人”

便只扔了他一根木頭

讓他自己爬上來

有道是

霸座失信一時爽

因小失大誤半生

‍內容來源於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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