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律師欲用他人行程碼進入法院,南京律協:正在調查,絕不護短

疫情防控期間,南京一律師前往外地法院遞送材料,因使用他人的健康碼、行程碼被法院當場查實並報警。

近日,一張“宿遷市律師協會”的情況通報在網絡上流傳。該通報顯示:8月6日,南京律師朱某爲隱瞞其疫情中高風險區行程,使用他人健康碼、行程碼欲進入宿城區(宿遷市轄區)人民法院,被法院當場查實並報警。目前該律師已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

8月10日下午,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宿遷市律師協會證實,網絡上流傳的上述通報確係宿遷市律師協會所發。8月6日當天,宿遷市律師協會從法院得知此事後,及時向全市律師發佈了情況通報,旨在提醒廣大律師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

宿遷市律師協會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鑑於該律師在南京的律所執業,對該律師的後續處理將由屬地的律師協會負責。

同日,南京市律師協會祕書長藺璸告訴澎湃新聞,事發當晚南京市律協得知相關情況後高度重視,決定對涉事律師及相關情況進行調查。但由於疫情防控的要求,南京市律師協會無法前往宿遷實地調查,便委託宿遷市律師協會對相關情況進行了初步覈實。

“根據目前的調查,朱律師使用他人行程碼、健康碼一事屬實。其是在使用案件當事人的手機出示健康碼、行程碼時被法院工作人員發現的。”藺璸對澎湃新聞表示,相關情況南京律協仍在進一步調查覈實中。

據藺璸介紹,該朱姓律師是宿遷人,執業已有四年時間。前段時間其回宿遷看望生病的父親,正好經手的一個案件處在執行階段。由於案情需要,朱律師受當事人的請託,於8月6日前往宿城區人民法院遞送材料。考慮到查驗行程碼時可能會遇到麻煩,朱律師使用了當事人的手機向宿城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出示了健康碼和行程碼。

藺璸介紹,當天法院工作人員發現朱律師“人碼不符”後立即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後查驗了朱律師本人的蘇康碼。“由於朱律師本人的健康碼是綠碼,民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藺璸告訴澎湃新聞,經過覈實,當時警方並未將朱律師帶離現場。

“朱律師的父親確實患有疾病,屬於‘非必要不離寧’的例外情形。他離開南京時的相關手續也都是真實、齊全的。”藺璸強調,雖然朱律師離開南京是符合相關規定的,但是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其冒用他人行程碼、健康碼的行爲已經違反了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同時也違背了南京律師行業倡導的助力防疫不添亂的基本要求。“南京市律師協會對此絕不護短,將在全面調查覈實情況後對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同時,也將舉一反三,要求全市律所切實壓實主體責任,督促全體律師嚴格執行有關防疫要求。”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