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張哲瀚道歉難平風波!多個品牌宣佈終止合作,待播影視劇或受影響!央媒更是點名重批!

來源:國際金融報

近日,因被曝曾在日本“乃木神社”“靖國神社”拍照等不當行爲,憑藉《山河令》大火的演員張哲瀚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8月13日下午,張哲瀚通過個人微博發佈了道歉聲明,稱“爲曾經無知的自己而羞愧,更要對之前不當行爲深刻地道歉”。

對於網友爆料的不當行爲,他表示,是由於對婚禮舉辦場所歷史背景和參加婚宴的其他人政治背景的失察,以及由於對當地建築物當地歷史知識的欠缺,導致所拍照片合影中出現了嚴重傷害國人感情的內容。

不過,這一道歉並無法平息衆怒。在該條微博的評論下,不少網友表示,希望張哲瀚道歉退圈。同日晚間,《人民日報》也發佈評論稱,“這道歉,是爲自己無知買單,也是爲冒犯國人情感而尋求寬宥。身爲公衆人物,對歷史常識如此匱乏,對民族苦難渾然不覺,太不應該。事關民族大義,不容任何試探,更不容有任何挑戰。若明知故犯,就得付出沉重代價。”

正如評論所言,張哲瀚正在爲自己過往的不當行爲買單。記者注意到,隨着這場風波的持續發酵,已有不少品牌宣佈終止與張哲瀚的合作。此外,張哲瀚參演的電影《維和防暴隊》也官宣了合作終止,上映成謎。

多個品牌終止合作

2021年開年,《山河令》大爆,張哲瀚也因在劇中飾演“周子舒”一角而受到了廣泛的關注,短短几天漲粉數百萬,從之前的默默無名迅速躋身頂級流量之列。

憑藉《山河令》吸粉無數後,張哲瀚也成爲了衆多品牌青睞的對象。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張哲瀚的合作品牌包括格力高中國、妮維雅、塔思琦、碧浪、呂、凱利安、且初、徐福記、安克、夢幻新誅仙手遊、水星家紡、京都念慈菴、潘多拉、百草味、倩碧、Costacoffee中國等。

然而,爭議事件曝出後,已有多個品牌唯恐避之不及,紛紛宣佈終止合作。

8月13日傍晚,娃哈哈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民族大義,不容試探。即日起,娃哈哈結束營養快線香草淇淋味產品與張哲瀚的合作關係。”

隨後,且初、徐福記、安克、夢幻新誅仙手遊、水星家紡、京都念慈菴、潘多拉、百草味等品牌也先後發佈聲明,表示終止與張哲瀚的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九陽方面也發佈微博稱,與張哲瀚的合作已經到期結束,藉此撇清與張哲瀚的關係。

除了官宣終止合作,還有部分品牌方已經刪除了和張哲瀚相關的動態。記者搜索發現,可口可樂方面已經撤下了張哲瀚的置頂視頻,哈曼中國、Costacoffee中國、呂、Lanvin等品牌的官方微博中已經搜索不到張哲瀚相關內容。在燕京啤酒的淘寶官方旗艦店中,張哲瀚代言的雪鹿啤酒也已經下架。

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前,格力高中國、美寶蓮紐約、一葉子、妮維雅、倩碧、紅門雅頓等品牌的宣傳物料仍在。

待播片或受影響

除了品牌代言,此前張哲瀚參演的電影及電視劇或也將受到影響。

2020年11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不爲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這也就意味着,藝人一旦有違法失德等劣跡問題,其參演的各項影視劇作、綜藝節目都將受到影響,或面臨無法播出的危機。

據記者瞭解,除了早年間參演一直未曾播出的影視劇之外,當前張哲瀚手中仍有一部主演的電視劇《復古神探》待播,以及一部參演的《維和防暴隊》待上映。

公開資料顯示,《復古神探》是由優酷出品,張哲瀚、陳瑜婕等領銜主演的刑偵劇,於2020年11月開機,此前出現在了優酷2021年的片單中。

《維和防暴隊》則是由中中(北京)影業有限公司、捷成星紀元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萬達影業(霍爾果斯)有限公司、四川省文采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聯合出品的公安題材電影,主演有黃景瑜、王一博、鍾楚曦、張哲瀚、谷嘉誠、趙華等,張哲瀚排在第四位。

8月13日晚間,《維和防暴隊》發文宣佈終止與張哲瀚所有合作。據瞭解,該片已經於今年2月開機,預計於2022年上映,但受此次風波影響,或將面臨部分戲份需重拍的風險。

不過,記者注意到,當前《復古神探》尚未表態,官方微博仍然保留着張哲瀚相關的宣傳內容。

或面臨索賠

事實上,近年來,明星醜聞拖累代言品牌、待播節目(包含電視劇、電影、綜藝)一事早已屢見不鮮。

今年7月,由於深陷私生活風波,多家品牌宣佈終止與吳亦凡合作。此外,由騰訊視頻主投的S級項目《青簪行》也難逃危機,無法播出。

除了吳亦凡,今年上半年,受代孕、棄養及陰陽合同等事件影響,演員鄭爽遭到封殺,此前與她合作頗深的品牌方與劇方也被裹挾至輿論的暴風眼。

那麼,由於明星陷入醜聞導致品牌以及片方受損,合作方是否可以進行索賠?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行業內律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品牌代言人同品牌的關係可以說是休慼相關、榮辱與共的。因此,品牌方在同代言人簽約的時候一般都會在合同中約定道德條款。所謂道德條款,即在品牌方與品牌代言人或其經紀公司簽訂合同時,明文規定品牌代言人在代言期間不得出現涉黃、涉毒、涉賭、醉駕、反黨、反華等違法犯罪或者違反公序良俗可能導致品牌方形象受損的行爲,否則品牌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道德條款,那麼品牌方也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合同附隨義務的規定追究代言人的法律責任,要求其賠償損失;當代言人出現重大負面輿情時,品牌方也可以代言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爲由要求解除代言合同。如果雙方在代言合同中沒有關於代言人道德條款的約定,司法實踐中品牌方維權時會存在很多困難。”該律師補充道。

上述律師還指出,明星參演的影視劇如果因爲明星的醜聞無法上線,可以參照代言合同中品牌方的處理方案。

記者:沈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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