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財訊

8月24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獲悉,爲加強天津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體系建設,促進房地產開發行業健康發展,日前天津印發《天津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試行。企業發生質量事故、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擅自銷售、違反房地產市場調控限購政策規定、未按規定移交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等不良信用信息都將被減分。

根據管理辦法,信用評價滿分爲1000分。其中企業基本信息600分,開發經營信息200分,良好信用信息200分。不良信用信息爲減分項。

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表示,對失信企業,將採取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提高檢查抽查的比例和頻次、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從嚴行政審批、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從嚴監管、不推薦評先評優、記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及實際控制人個人信用記錄等懲戒措施。(澎湃新聞記者 計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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