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林草局駐長春森資監督專員辦原副專員井東文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自然資源部紀檢監察組、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自然資源部紀檢監察組、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長春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長春辦事處)原副專員(副主任),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管理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司局級)井東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井東文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大搞封建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廉潔紀律,默許縱容妻子在其下屬單位長期不上班並正常領取工資;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井東文作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漠視黨紀國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爲斂財的工具,圈佔林地私建會所,靠山喫山靠林喫林,在木材銷售、項目承攬、項目審批等方面爲他人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和人民利益,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影響,且在黨的十八後仍不收斂、不知止,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井東文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自然資源部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井東文開除公職處分;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井東文簡歷

井東文,男,漢族,1963年4月生,山東嘉祥人,在職工商管理碩士,1991年6月入黨,1979年9月參加工作。

1979年9月至1997年11月,歷任黑龍江清河林業局雙河林場工人、教師,清河林業局一中教師、政教處主任、木器廠廠長,清河林業局招待所經理,清河林業局賓館經理、黨支部書記,清河林業局人造板廠廠長;

1997年11月,任黑龍江清河林業局副局長;

2000年3月,任黑龍江亞布力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3年6月,任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黨委書記(副司局級);

2018年2月,任國家林業局東北虎豹國家公園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局(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司局級);

2018年9月,任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司局級,機構改革後不再保留東北虎豹國家公園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局牌子);

2019年2月,任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長春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長春辦事處)副專員(副主任),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司局級);

2020年12月被免職。

(總檯央視記者 劉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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