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看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中国人保被罚50万元

8月3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罚单显示,中国人保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具体包括修改后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经批准或者备案后,在新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使用原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未严格执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未严格执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中国人保罚款50万元。

吴建林,时任中国人保副总经理,作为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分管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倪宏,时任中国人保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总经理,作为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分别对吴建林、倪宏警告并罚款10万元。

2021年6月1日,中国人保南宁市分公司和城北支公司刚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广西银保监局发布罚单责令改正,并分别处罚款22万元和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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