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過馬路時等紅燈時間總比綠燈長?答案很有講究
小編經常看到有網友吐槽
“過個馬路等紅燈等太久了……
”
“過馬路綠燈剛亮十幾秒就開始閃”
“不科學!
”
其實
紅綠燈調控大有講究
怎麼放行、放行多長時間
都是經過綜合研究,科學調配的
爲什麼大家過馬路總覺得
紅燈時間長、綠燈時間短
今天就來給大家說道說道!
時長
設置
Q1
爲什麼過馬路時,紅燈等待時間總比綠燈過街時間長?
爲了保障路口交通運行安全和效率,需要將路口存在衝突的人、車交通流在時間上進行分離,把不衝突的交通流組合在一起放行。行人一般伴隨着不衝突的機動車一起放行。
以一個常規十字交叉口爲例,東側南北向過街行人僅在放行南往北機動車時(25秒)可一次放行連續通過,其他大部分時間(95秒)基本只能在路側、或者路中二次過街島等待,一次放行通過的時間遠低於其他各方向放行時間之和。
所以,在保障行人過街安全的前提下
過馬路時紅燈等待時間
比綠燈過街時間長
這是正常現象
Q2
行人信號燈綠燈時長是如何設置的?
不少城市的行人過街綠燈包括“持續綠燈”和“閃爍綠燈”(簡稱綠閃)兩種狀態。
“持續綠燈”狀態時
允許行人進入斑馬線
“綠閃”狀態時
行人不宜再進入斑馬線
行人持續綠燈信號表示允許行人進入斑馬線,時長需滿足紅燈期間在路側等待的行人皆能進入斑馬線,一般最少設置8秒。
行人綠閃信號主要用於清空,表示已進入斑馬線的行人快速通過、未進入的禁止進入,時長一般按<相鄰駐足點間距/行人步速>設置。
綜合不同人羣、時段特徵等因素
一般取1-1.4m/s
作爲行人步速哦
只要按照規則走
腿長腿短都能過
安全
過街
Q3
轉彎車和轉入方向的行人一起放行合理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五十一條分別規定:機動車信號燈(圓餅燈)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箭頭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這表示,在一般情況下
安裝圓餅信號燈的進口道
在轉彎車速較慢、視野較開闊
轉彎車與行人流量都不大的情況下
爲了兼顧交通出行安全和效率
可以允許轉彎機動車和行人同步放行
但轉彎車需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
舉例:深圳科技/高新南環南路口
科技/高新南環南路口位於南山科技園南區,該路口平峯時段車流及過街行人流量減少,蜀黍就採取了轉彎車與轉入方向行人一起放行的交通信號放行方案,效率與安全並行。
二次
過街
Q4
同樣設有路中二次過街島,爲什麼有些路口可以一次過街,有些路口需要在路中再等一次燈呢?
首先,我們一起來了解下二次過街放行的優點。
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在一定範圍內能夠縮短每次過街的長度,保障老人、小孩等行動不便的人羣能夠安全通過人行橫道較寬的路口;
提供安全駐足的空間,減小行人在綠燈時間結束後仍然滯留在機動車道內的概率,保障過街安全;
減少行人過街總體等待時間,降低行人因紅燈等待時間較長而闖紅燈的概率;
方便在時間上分離行人和機動車,提高路口的行人通行能力與機動車的通行效率。
基於上述二次過街放行優點
大部分設置了二次過街島的斑馬線
都會採用二次過街方式放行
但當遇到以下情況時
也會因地制宜地採取
行人一次過街放行設計
行人、非機動車流量較大,二次過街島難以容納積聚的行人和非機動車,容易出現行人和非機動車溢出二次過街島外的情況下,宜採取一次過街放行。
部分二次過街島駐留面積過小或二次過街島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的路口,爲避免行人駐留路中存在風險,宜採取一次過街放行。
舉例:深圳華富/華新路口
華富/華新路口位於福田區華富街道,路口南北側雖設有路中二次過街島,但由於路口晚高峯行人過街流量大,二次過街島內駐留面積較小,爲避免行人駐留路中存在風險,蜀黍也對南北側的行人採取了一次過街放行。
現在你知道了吧
紅綠燈可不光是變換顏色那麼簡單
來源:深圳交警權威發佈(ID:szjjqwfb)
本文轉自科普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