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經濟特區細胞和基因產業促進條例提請審議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李舒瑜)深圳新興領域又一重要立法《深圳經濟特區細胞和基因產業促進條例(草案修改一稿)》近日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條例將細胞和基因全產業發展納入促進範圍,併爲行業的發展劃定“紅線”,明確禁止以生殖爲目的對人體生殖細胞進行基因編輯。

生物醫藥產業是我市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而細胞和基因是其中最具創新力、發展前景最廣闊的創新領域。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開全國先河就促進細胞和基因產業進行專項立法,這不僅是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需要,也是滿足人民對健康生活嚮往的需要。

本次立法將細胞和基因全產業發展納入促進範圍,在細胞的採集和儲存、細胞和基因產品研發、藥物拓展性臨牀試驗、基因技術應用等方面作出多項制度創新。支持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合作,開展細胞與基因領域的臨牀試驗以及研究者發起的臨牀研究,明確臨牀研究不得收費。

條例的一大亮點是推動拓展性臨牀試驗用藥制度落地,以滿足急需醫治、缺乏有效醫療手段的患者對處於臨牀試驗階段的藥物需求,同時也是細胞和基因產品在正式上市前應用的一個出口,滿足患者和企業雙方的需求。《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明確,對正在開展臨牀試驗用於治療嚴重危及生命且尚無有效治療手段疾病的細胞和基因藥物,經初步觀察可能獲益,符合倫理要求的,經審查、知情同意後可在開展臨牀試驗的機構內用於其他患者。同時規定,醫療機構要向患者充分告知風險、不良反應、救濟措施等等。受試者有權隨時退出其參與的拓展性臨牀試驗。

《條例(草案修改一稿)》還要求,組建市細胞和基因科學審查委員會和倫理審查委員會。科學審查委員會進行風險評估和科學性審查,倫理審查委員會負責臨牀研究和試驗的倫理審查工作,並開展相關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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