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長春:就業人才和農民購房給予補貼,允許公積金家庭組合貸款

長春出臺七條樓市新政。

8月31日,吉林省長春房地產業協會發布《關於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有關情況的通報》(簡稱《通報》)。

長春房地產業協會指出,爲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升服務企業水平和能力,滿足城市新市民居住需求,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民生,保持長春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春房協從調整供需關係、緩解開發企業資金壓力、支持人才和農民購房、加強行業監管等方面,向市房管局提出若干工作建議,市房管局基本採納意見,並受市房管局委託,發佈相關政策調整措施。

具體而言,此次新政主要涉及七個方面。

在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應節奏方面,新政指出,因近兩年住宅用地供應量高位運行,本年度第3次集中供地以棚改用地、租賃住房用地爲主,原則上不再供應住宅用地。

紓解開發企業資金壓力方面,爲防止開發企業因資金不足,導致項目爛尾,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爲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預售資金監管。暫停商品房尾盤銷售開發企業一次性代交物業維修資金政策,物業維修資金賬戶餘額能夠抵扣交存額,即可進行商品房網籤合同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長春城區開發的樓盤項目,不再繳存爲借款人承擔階段性擔保的貸款保證金。

鼓勵人才和農民購房方面,8月19日,省政府常務會議中提到,“科學調控房地產市場,鼓勵農民進城購房,切實滿足羣衆住房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爲落實會議精神,鼓勵農民進城買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等問題,長春市爲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大專及以上高校畢業生、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高級工及以上執業技能等級人員等留(來)長就業人才以及進城農民,按人才50元/平方米、農民80元/平方米額度予以購房補貼。

同時,長春市政府投放5000萬元資金,以抽取消費券形式,向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才和農民發放。消費券可用於家電、汽車消費。購房補貼和消費券政策暫定執行至今年年底,視情再作調整。此項政策不含雙陽區、九臺區、公主嶺市及外縣(市)。此外,鼓勵開發企業對留(來)長人才和農民購房給予優惠,但成交價格應不低於商品房備案價格的85%。

允許公積金組合貸款方面,在長春城區範圍內開展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試點)和住房公積金家庭組合貸款。購房人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繳存公積金的,可共同使用公積金貸款,但僅限2人共同還貸。

加大非住宅去化力度方面,目前,長春市非住宅消化週期較長。爲盤活存量,在土地性質、規劃用途不變,且符合環保、消防、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允許已拿地未開工及在建的商業、商務用地項目,將辦公用房設置居住功能。

加快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方面,各城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將及時公佈房地產開發項目周邊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開工、竣工及投入使用日期。同時,加快已拿地未開工和在建在售項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進度,並及時跟蹤檢查,確保按公佈時限完工。

規範市場秩序方面,按照住建部等八部委文件要求,近期,長春市將制定出臺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方案,對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和物業服務等四個方面,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同時,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正確解讀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穩定市場預期,引導合理住房消費。依法加大對編造謠言擾亂市場秩序、散佈不實信息誤導市場預期等行爲的查處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通報》指出,對於社會公衆比較關注的降低首付款比例、車庫按住宅類徵稅政策,長春市按照現行首套房首付比例30%、二套房首付比例40%,車庫按非住宅徵稅政策執行,不作出調整。除購房補貼、發放消費券政策暫執行至今年年底外,其餘政策均執行至2022年6月底。具體政策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長春房地產業協會表示,本次調整主要是按照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結合長春市房地產市場運行現狀,從供給和需求兩端發力,持續滿足剛性和改善性基本住房需求,降低消化週期,穩定市場預期,保持長春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根據中指研究院發佈的《8月百城價格指數》,今年8月份,長春新建住宅價格環比下跌0.41%,跌幅僅次於秦皇島,排名百城倒數第二;新建住宅的樣本平均價爲9269元/平方米;8月長春的二手住宅價格環比上漲0.15%,樣本平均價9911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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