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津打擊炒作學區房 和平區一年級入學須戶籍+同地址房產滿三年

新京報訊(記者 張建)8月31日,天津市和平區發佈了《天津市和平區小學就學和初中入學政策調整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和平區小學就學和初中入學政策作出調整,一年級登記入學須持有與戶籍地址相同房產滿三年。

《辦法》明確,小學一年級登記入學,須持有與和平區戶籍地址相同的房產滿三年,並設政策過渡期。持有房產不滿三年,確因特殊實際困難,適齡兒童無法在天津市其他區落戶入學的,須提供相關證明,小學入學、初中入學在區內統籌安排。

《辦法》調整了小學申請轉入條件,小學其他年級申請轉入,須持有與和平區戶籍地址相同的房產滿三年。房產在2021年9月1日當日及以後持有的,須持有滿三年方可提出轉入申請。持有房產滿三年時間截至入學當年的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持有房產的,不受影響。

同時,《辦法》對房產類別、持有房產滿三年時間進行了明確界定。需要指出的是,這次政策調整,只針對2021年9月1日當日及以後持有房產的情況,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持有的不受影響,和平區原有各年級學生也不受影響。上述房產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響。私產房屋須持有全部產權,持有時間以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簽章日期爲準,公有住房持有時間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賃合同的簽章日期爲準。《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政策符合預期,可以理解爲購買了學區房不一定有入學機會或學位。換而言之,如果要入讀某個小學,購房至少需要提前三年,纔能有學位。該政策實際上和其他一些城市的政策類似,即單純買房不一定能夠獲得學位。這也是爲了打擊部分購房者突擊購房搶學位的做法,減少了學區房炒作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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