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接管的新時代信託公開招募重組方,擬出讓100%股權

記者|張曉雲

又一家信託公司公開招募重組方。

9月3日晚,被接管的新時代信託發佈公告稱,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爲推動新時代信託股權重組,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恢復財務健康,完善公司治理,實現長期健康發展,新時代信託擬向社會公開招募股權重組的意向投資者。招募的報名時間截至2021年10月18日17時。

值得注意的是,新時代信託全部四家股東,本次擬出讓所持100%股權。

天眼查APP顯示,新時代信託的股權結構爲:新時代遠景(北京)投資有限公司持股58.54%、上海人廣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持股24.39%、濰坊科微投資有限公司持股14.63%、包頭市鑫鼎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持股2.44%

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末,新時代信託管理資產規模達3224億元;該公司總資產93.58億元,2019年營收4.2億元,同比下降41.18%;淨利潤爲1.49億元,同比下降59.94%

公告稱,意向投資者需滿足五大資格條件,具體包括:

一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中有關信託公司股東資質條件的規定;

二是意向投資者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具有良好社會聲譽、良好誠信記錄、良好公司治理、良好財務狀況,以及清晰的關聯關係和審慎的風險管控能力;

三是應當與新時代信託有良好的業務協同,可爲新時代信託的健康發展提供資源支持;

四是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限制類或淘汰類行業;

五是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投資者組成聯合體參與股權重組。聯合體應當明確一名牽頭人,並書面說明每一參與方的角色、分工和職責等情況。

與此同時,意向投資者還需承諾三項條件:認可並支持、配合新時代信託接管組的風險處置工作;保障新時代信託的信託投資者、債權人和員工等相關方的合法權益;以及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

此外,公告還指出,該公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構成新時代信託對意向投資者的一項要約;接管組可視新時代信託風險處置需要,對投資者條件進行調整,以及擇機進一步發佈關於股權重組的相關信息。

2020年717日,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對新時代信託實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717日起至2021716日止,可依法適當延長。2021716日,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延長新時代信託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717日起至2022716日止。

接管以來,接管組依法合規對新時代信託進行風險處置,已經完成或者正在開展清產覈資、資產處置、研究投資者損失處理問題、優化內控、籌劃發展等相關工作,積極爲新時代信託下一步恢復正常經營創造有利條件。

新時代信託表示,已聘請相關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公司將在接管組、託管組和中介機構指導下,規範有序開展股權重組,儘快恢復正常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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