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城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行动 两小区垃圾分类桶不洁各罚2000元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张玉洁)昨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宝安区两小区均因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整洁,导致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被新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处以2000元罚款。

昨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宝安区星悦豪庭小区,其1栋楼下的垃圾分类投放点中,厨余垃圾桶盖上堆着一团剩饭剩菜等垃圾,其他垃圾桶也不干净。

“我们是9月5日上午10时30分,给你发过一个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天整改完,现在已经是9月6日上午10时了,还未整改是什么原因?”执法队员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彩洁清洁有限公司邓拥军发问。邓先生表示,“还没来得及整改。”执法队员指出,“你们没整改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逾期未整改会受到2000元的罚款。”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裕盛华庭小区,在这个小区的一个分类投放点前,执法人员发现,这里的垃圾收集容器同样脏污,还有一箱没有分类投放的垃圾被弃置在垃圾桶外。该小区物管也被处罚2000元。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刘元喜表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市、区城管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执法,有效形成执法威慑力,截至今年8月底,检查垃圾分类投放点位21万个次,检查垃圾分类收运车辆1.6万台次,共立案1.67万宗,执行的总罚款额度达到270万元。

据悉,9月6日起至9月26日是集中执法阶段,执法部门将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重点查处住宅区(含小区和城中村)分类投放环节违法行为,查处餐饮门店、 酒店、商务写字楼、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分类投放环节违法行为,以及查处收运处理环节违法行为。此次执法将开展“活动代罚”专项行动,引导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人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活动免于行政处罚,着力提升市民垃圾分类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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