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之道,富民爲始。”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大會上莊嚴宣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着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和人民羣衆急難愁盼問題,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爲明顯的實質性進展。8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徵,要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

回首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年的歷程,我國已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在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之際,我們要堅持穩中求進、循序漸進、久久爲功,繼續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兩件事辦好,大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普遍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逐步縮小分配差距,堅決防止兩極分化,在新時代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實質性進展。

共同富裕理想逐漸走向現實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就堅定地把改善人民生活、實現共同富裕當作自己的奮鬥目標。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把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採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爲促進共同富裕創造了良好條件,共同富裕的目標也越來越具體。

共同富裕已經從過去的理想目標成爲付諸行動的實踐方案。浙江大學共享與發展研究院院長李實表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的發佈,賦予浙江重要任務,爲全國推動共同富裕提供省域範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進一步明確了共同富裕的內涵特徵、實現路徑和目標任務。

浙江嘉興:嘉善陶莊“兩創中心”爲中小微企業鋪新路 助推美麗城鎮高質量發展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實現共同富裕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關係黨的執政基礎的重大政治問題。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科學社會主義教研部教授秦剛表示,實現共同富裕,讓人民羣衆過上幸福美滿的好日子,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在這個階段,中央提出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就是依據社會主義本質要求,順應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把促進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爲爲人民謀幸福的着力點,通過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夯實黨長期執政的基礎。

在江蘇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南通大學基地主任成長春看來,我國開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徵程,啓動了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快車鍵。未來,通過浙江先行先試,以及人民羣衆的辛勤勞動和相互幫助,有望讓人民羣衆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見、摸得着、真實可感,普遍達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強、環境宜居宜業、社會和諧和睦、公共服務普及普惠,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強調,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羣衆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要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明確共同富裕的內涵特徵,爲正確理解共同富裕指明方向。

河南信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欄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共同富裕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同等富裕,是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吳宏政認爲,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不是簡單粗暴的“平均主義”,分配原則仍然是“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共同富裕是在辯證法意義上的“有差別的同一”,而不是形而上學意義上的“抽象的同一”,與每個人的勞動所得、分配原則、分配製度直接相關。目前我國仍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仍採取“按勞分配”的原則,共同富裕不是鼓勵“不勞而獲”,而是在各盡所能的基礎上實行按勞分配。共同富裕表面上解決的是財富佔有問題,與物質生活資料相關,但深層次上解決的是公平正義的價值觀問題。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涉及公平正義。在物質生活水平整體提高以後,追求公平正義成爲主要目標。所以,社會主義國家作爲人民利益的捍衛者,就必然通過各種政策法規進行宏觀調控,制定更加公平正義的分配製度。

共同富裕不僅包括物質層面的富裕,還包括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服務、居住條件、優美環境等多方面需求。李實認爲,共同富裕不單是物質的問題,也不單是發展成果共享的問題,要把它落實在人的全面發展上。這就要重點考慮全體人民的福祉水平和發展能力,與收入、財產、公共服務、社會環境、自然生態等息息相關。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還提出了促進共同富裕的指導思想,如“鼓勵勤勞創新致富”“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幫後富”“盡力而爲、量力而行”“堅持循序漸進”等。其中,“盡力而爲”表明黨中央的決心,即在今後的50年,黨中央將堅定不移地促進共同富裕。“量力而行”則說明實現共同富裕不能急於求成、急功近利,要根據我國國情、經濟發展水平和現有財力,使共同富裕建立在可持續的基礎之上。因此,共同富裕的重點是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民生保障建設。“堅持循序漸進”表明對共同富裕的長期性、艱鉅性、複雜性有充分的估計,所以在促進共同富裕的過程中,要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徑,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奮鬥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爲推動共同富裕取得實質性進展指明瞭具體的路徑。其中,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着力擴大中等收入羣體規模等,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共同富裕需要全社會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價值導向。吳宏政告訴記者,共同富裕涉及國家對人民內部利益分配的調整。所以,共同富裕不僅是國家政府的事業,更是廣大人民自己的事業,需要全社會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價值導向,在黨中央的帶領下,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實質性進展。

在推動共同富裕的制度安排中,應強調初次分配,重視再分配,發揮三次分配的補充性作用。浙江大學文科學術諮詢委員會主任史晉川表示,促進共同富裕取得實質性進展,要把做“蛋糕”和分“蛋糕”作爲一個有機過程統籌考量,要在做大“蛋糕”的基礎上分好“蛋糕”。要區別對待經濟變量中的流量和存量,收入是流量,財富是存量。推動共同富裕要將收入分配改革的重點放在收入流量上,分行業、分地區、分階段、分人羣推動收入的再分配。實現共同富裕必須堅持兩個理念:一是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二是讓老百姓成爲共同致富的主體,用共同致富的方式推動共同富裕。具體而言,要大力發展民營經濟,鼓勵老百姓創新創業;政府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爲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營造更完善的法治環境,讓各要素所有者能按其要素貢獻獲得相應收入;要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從正面激勵人們創新,從而推動共同富裕取得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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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如何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時,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發展研究院教授陸銘提出,一方面要提高教育質量,從而進一步提高人力資本水平;另一方面要破除現有的體制障礙,創造條件,促進勞動力流動。勞動力流動不僅能給流動人口創造提升收入和就業機會的環境,而且能通過提升當前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的教育水平,爲未來提升中等收入階層的數量、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打下基礎。

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各地區推動共同富裕的基礎和條件也不盡相同。成長春表示,要促進共同富裕必須先打破原有的平衡,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但若要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目標,根本靠高質量發展,關鍵靠統籌協調。探索建立“先富帶後富、區域共同富”的區域發展模式,如推動政府與市場合作互補,讓人口由相對落後地區向發達地區流動,資金由發達地區向相對落後地區流動,縮小區域發展差距;鼓勵經濟發達區域對經濟不發達區域實施對口支援;積極發揮市場的作用,推動各種要素在區域之間自由流動。

實現共同富裕最重要的是推動發展機制與共享機制相互兼容、相互促進。李實建議,要通過完善制度和市場機制,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縮小收入差距,提高共享程度和勞動效率。同時,要重新設計經濟發展模式,讓發展模式中有更多共享因素。

秦剛認爲,從實現路徑來說,要在做大“蛋糕”的同時把“蛋糕”分好。做大“蛋糕”是首要的前提。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就是實踐路徑,但這並不是說等全都發展起來再解決共同富裕問題,而是要在新階段發展過程中就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做好有效的制度安排,加大調節力度。把“蛋糕”分好,才能使人們有更大的積極性來做大“蛋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示範區,有助於走出新路,並形成示範效應。同時,也要鼓勵各地進行因地制宜的探索,走出共同富裕的不同路徑,形成不同模式。實現共同富裕最根本的還要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共同奮鬥,要倡導共建共享的發展意識、共富觀念。

此外,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提出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促進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等系列建議,也爲促進共同富裕規劃了方向,但具體如何配套和實施還有待學者繼續研究。圍繞共同富裕相關議題,學術界應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並從經驗中提升理論、把握規律,從而爲黨和政府深入推進共同富裕的政策實踐提供紮實的智力支持與學理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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