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調整,超3000億減稅紅利提早兌現

此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當年不能享受,新政下前三季度扣除額今年可以享受,而且由於調整相關費用計算口徑,抵扣力度更大。

當前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仍面臨經營困難,爲此國務院已經推出一些紓困政策,部分減稅降費政策力度也有所加大。

根據國務院最新部署,9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下稱《公告》),在實操層面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這一減稅利好政策做出調整,讓納稅人更早更充分享受這一政策紅利,增加企業獲得感,減輕辦稅負擔,從而激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積極性。

前三季研發加計扣除今年就享受

《公告》稱,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此前企業只有在第二年5月底前辦理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才能夠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爲了讓企業在今年就享受這一減稅紅利,根據國務院部署,財稅部門發文明確,在10月份預繳申報時,允許企業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而此次《公告》則將前述“上半年”調整爲“前三季度”,意味着企業可以多享受一個季度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爲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在實際發生支出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爲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進行加計扣除。

目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一般爲75%,今年製造業提至100%,這意味着企業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可以在所得稅前享受175萬元(其中製造業爲200萬元)扣除額,減輕企業稅負,鼓勵企業創新。

中國自1996年實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以來,研發費用範圍不斷擴大,扣除比例不斷提高,申報審覈程序不斷簡化。2020年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兌現減免稅額超過3500億元,同比增長約25%。此次《公告》意味着企業一年超3000多億元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減稅政策可在當年就享受。

浙江日新電氣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究、開發、生產、銷售於一體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公司財務負責人袁雲霞介紹,今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預計能釋放650萬元的現金流,輔助賬體系填寫量大大減少,全部研發項目可統一計算。

此次《公告》還明確,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優惠的,可以在2022年辦理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解讀稱,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期沒有選擇享受優惠的,可以在明年5月底前辦理彙算清繳時享受。

抵扣額更大、辦稅更便利

此次《公告》還調整優化了“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事實上提高了可加計扣除的金額,減稅效應將更大。

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現行政策規定,其他相關費用採取限額管理方式,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此前政策明確按每一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對於有多個研發項目的企業,其有的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佔比不到10%,有的超過10%,不同研發項目的限額不能調劑使用。

爲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方便計算,讓企業更多地享受優惠,《公告》將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調整爲按全部項目統一計算,不再分項目計算。該負責人表示,這總體上提高了可加計扣除的金額。

假設某公司2021年度有A和B兩個研發項目。項目A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爲90萬元,其他相關費用爲12萬元;項目B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爲100萬元,其他相關費用爲8萬元。

此前政策口徑下,企業兩個項目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合計爲18萬元。而《公告》調整計算方法後,可扣除相關費用提至20萬元。

目前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實行“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方式,依據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按稅收政策規定在預繳申報表中直接填寫前三季度的加計扣除金額,準備前三季度的研發支出輔助賬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等留存備查。

爲了減輕企業辦稅負擔,此次《公告》增設優化簡化2021版研發費用輔助賬樣式,降低了填寫難度。

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解讀稱,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將4類輔助賬樣式合併爲一類,共“1張輔助賬+1張彙總表”,總體上減少輔助賬樣式的數量。另外精簡輔助賬信息,減少企業填寫工作量。調整優化操作口徑,比如增加了委託境外研發的相關列次,體現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的調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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