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高旺从从村老家来到上海打工。在老乡的介绍下,他来到普陀区的一处豪宅,做起了装修小工。这是一处连体别墅,地下有2层。9月的一天,高旺在拆除一个架子的时候,失足从地下一层摔倒了地下二层。

两层之间约有3米高,高旺摔得不巧头部着地,当即就昏迷过去。送医抢救后他一直昏迷不醒,直到半年后,2020年4月,他去世了。

高旺的家人将这处装修的施工现场负责人王某、和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认为他们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法庭的调查过程中,2名被告慢慢的扩展成了6名被告。怎么回事?

1、作为被告二的装修公司,并非直接把活儿派给了被告一的现场负责人,当中还有一层分包商。️追加被告三:分包商。

2、被告二是分公司,无法独立担责。️追加被告四:装修总公司。

3、装修公司说事发时他们已经撤场,是因为房东和现场负责人熟识,继续交给他做私活儿期间出的事。️追加被告五:房东。

4、死者高旺并非现场负责人安排来工作的,是通过一个小工头喊来的。️追加被告六:小工头。

就这样,涉及到的当事人都到庭了。

关键一:

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在事发时,究竟是在从事装修公司的活儿,还是在干房东交给的私活儿?

装修公司说:房东在2018年12月就签了工程竣工单,装修公司就撤场了。事发是在2019年的9月。这事儿跟装修公司无关联。

房东说:签竣工验收单是装修公司要求的,为了能在年底早点给工人结款。是出于好心。

装修公司说:我们大公司,没必要为了几万块钱提前签单结款。就应当以竣工单为准。

房东说:现场照片可以看到,签竣工单的时候、电路、瓷砖等一些工程明显还未完工,而这些内容,是包含在房东与装修公司签署的合同内容里的。

关键二:

出事时在拆除的架子,是属于谁的工程范围内?

法庭调查显示,这个架子,是为了做吊顶油漆用的。

房东说:这个脚手架的搭建,是在装修合同中包含的。是装修公司的责任范围内。

装修公司说:房东嫌弃油漆不好,自己买了油漆的。油漆在合同中作了减项。

房东说:减项只是减了油漆材料,油漆人工并没有减,依旧是装修公司做的。

装修公司说:材料和人工都减了,但是在做减项单的时候,为了方便,工作人员就随便拉了一个数额相同的水管项目减掉了。也就是说,减项单上显示减掉的是水管,但其实减掉的是油漆。

为此,法官特地前往事发地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涉事各方的微信记录的内容和照片进行了仔细核查。

法庭查明:

1、在事发时,确有瓷砖、电路等项目未完工。

2、房东使用的,绝大部分都是自购的水管。也就是说,水管本身就作了减项,不可能再作为替代油漆来做减项。

今年6月,普陀法庭作出一审判决。现场负责人需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计150余万元;装修公司、分包商承担连带责任。房东和小工头无责。

法官提醒:判决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但由于房东签署的这份竣工验收单,给法庭调查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房东在装修房屋时还是要以事实为准,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好心,带来后患。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董冰茜 陈敏佳 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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