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在昌平某小區外,一輛改裝的白色“寶馬”轎車引起了執勤交警的注意。當交警在覈查車輛信息時,卻又發現了該車存在的違法行爲遠不是非法改裝那麼簡單。

昌平交通支隊馬池口大隊民警在對非法改裝車輛信息進行覈查時,經現場外形比對,發現其氣管、尾燈、尾翼、保險槓等多個部位均與註冊登記車輛存在明顯差異,確定該車爲涉嫌套牌車輛。

民警隨後聯繫上該車駕駛人王某,王某承認平時都是她在駕駛該車。在覈查王某出具的該車行駛證時確認與註冊信息完全一致,該車涉嫌僞造,因此民警依法將該車扣留,並要求王某到大隊執法站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另外民警對王某違法改裝車輛的行爲作出罰款500元處罰。最終民警對王某的多項違法行爲合併處以罰款10500元,駕駛證記24分,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自今年以來(截止9月16日),交管局共查處重點涉牌違法已逾1100起,其中使用僞造機動車號牌523起,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384起,如車主發現機動車號牌被套用的情況可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報案,並提供證據協助調查,同時可以持受理案件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涉嫌套用機動車號牌案件受理回執單》,向機動車登記地公安交管部門申請換髮其它機動車牌證,一方面可以避免自己繼續承擔被套牌的違法風險,另一方面公安交管部門也可通過路面檢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套牌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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