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林平

金融案件裁判標準擬得以進一步統一。9月23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司法審判服務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有關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透露,目前最高法正着手修改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司法解釋,進一步統一民商事案件特別是金融案件的裁判標準。

澎湃新聞注意到,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積極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司法審判服務如何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的經濟發展?劉貴祥介紹,在加大產權保護力度上,最高法院先後出臺了一系列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全方位、機制化地強化產權司法保護,強化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尤其是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堅決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依法慎用強制措施,嚴禁超標的查封、亂查封。

與此同時,依法整治侵犯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爲。先後發佈了五批保護產權及糾正冤錯案的典型案例,從2016年到2020年,甄別糾正涉產權刑事冤錯案190件237人,其中依法糾正的張文中等案件,充分體現了加強產權保護、加強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的堅定決心,進一步營造了企業家健康成長的法治環境。

其次,堅持公正司法,高效化解民商事糾紛。數據顯示,從2013年到現在,全國法院共審理民商事案件9645萬件,辦理執行案件583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共10萬億餘元,有效維護了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在民商事審判執行中,司法強化契約精神、規則意識,加強對惡意違約、逃廢債務、失信行爲、壟斷及不正當競爭行爲的懲治力度,積極營造依規經營、創新創業、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劉貴祥介紹,自2013年實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以來,累計有854萬人次的被執行人迫於失信懲戒壓力主動履行債務。

此外,人民法院還充分發揮破產法律制度的功能作用,促進高質量發展。通報顯示,自2013年至今,人民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5.32萬件,以破產清算淘汰落後產能、清出殭屍企業、清除市場信用垃圾,節約市場資源和公共資源。同時,堅持法治化、市場化的原則,充分利用司法重整這一制度工具,促進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和轉型升級,幫助一批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擺脫債務危機、流動性困境,實現涅磐重生。

劉貴祥表示,自破產法實施以來,人民法院共受理了85件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大家所共知的重鋼集團、力帆股份、鹽湖股份等,就是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通過司法重整獲得新生的典型案例”。

不止於此,人民法院還不斷完善金融審判專業化體系,妥善審理各類金融案件,支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深化金融改革、防範化解風險”。

“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堅決遏制財務造假,加大資本市場違法違規的成本,充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劉貴祥說,廣州中院今年開庭審理了首例中小投服代表5.5萬名投資者對康美藥業提起的特別代表人訴訟,拉開了我國證券集體訴訟的序幕。

劉貴祥還透露,目前,最高法正在着手修改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起草全國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會議紀要,進一步統一民商事案件特別是金融案件的裁判標準,增強民商事案件裁判的可預見性和確定性;進一步健全產權冤錯案件有效防範和常態化糾錯機制,持續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爲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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