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王峯

9月23日上午,教育部舉行新聞通氣會,介紹中小學落實“雙減”工作和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制度建設有關情況。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介紹,在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治理過程中,對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培訓機構和個人“打擦邊球”或轉入地下的隱形變異培訓問題,參與課後服務導致學校教師負擔增加的問題,學科類培訓轉向和資本湧入非學科類培訓的問題,亟需出臺相應指導意見,防止出現政策空白。

目前,除了關停,幾乎所有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都在轉向非學科類培訓,不可避免地導致賽道過於擁擠、資本投入過於密集等現象發生,會進一步導致家長焦慮轉移,學生非學科培訓負擔加重,培訓機構不正當競爭、惡意營銷、高額收費等問題。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將“學科類培訓轉向和資本湧入非學科類培訓”認定爲“問題”,給教育公司敲了警鐘:“雙減”政策明確減輕的是學生的校外培訓負擔,而不是學科類校外培訓負擔!

問題在於,學科類培訓轉向和資本湧入非學科類培訓是應該交給市場自主調節,還是應該政策介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的此番表態,明確釋放了“雙減”的政策信號,整治學科類培訓不應遮蔽非學科類培訓此前存在學科類培訓類似的問題,學科類培訓先是過度放任繼而“一擊致命”的覆轍也不應重演。

接下來將出臺的指導意見,需要極大的監管智慧,一方面規範學科類培訓機構有序轉型,爲學生提供多樣化校外培訓選擇,另一方面嚴防資本湧入非學科培訓,避免加重學生非學科培訓負擔。

已出臺11個配套政策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介紹,教育部高度重視、態度堅決,將“雙減”工作作爲重大政治任務和重大民生事項,列爲今年部黨組的“一號工程”和教育督導的“一號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採取積極穩妥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實。

爲確保“雙減”意見落地見效,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密集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基本構建起了“1+N”的“雙減”政策制度體系。

這個“1”指的是中辦、國辦印發的《“雙減”意見》,是方向性的、宏觀性的“雙減”工作的總綱領,如“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爲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爲審批制”“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等。

這個“N”指的是落實過程中需要對一些概念進行科學界定,對一些工作要求進行細化,以指導各地更好地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目前已出臺了學科類培訓範圍界定、“備改審”、“營改非”、培訓材料管理、培訓人員管理、查處變相違規培訓、加強收費監管、上市公司清理整治、課後服務、建立監測機制、培訓機構登記等11個文件。

同時,在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治理過程中,對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培訓機構和個人“打擦邊球”或轉入地下的隱形變異培訓問題,參與課後服務導致學校教師負擔增加的問題,學科類培訓轉向和資本湧入非學科類培訓的問題,亟需出臺相應指導意見,防止出現政策空白。

總體思路是按照“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的要求,系統出臺涉及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審批、收費、人員、材料、行爲、資本等方面的配套文件,這是一套政策“組合拳”,以實現全覆蓋、全鏈條有效治理。

下一步舉措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介紹,“雙減”工作是一項長期性複雜性系統性的工程,必須注重當前和長遠相統一,往深裏做、往寬裏做、往嚴裏做、往遠裏做,持續用力、久久爲功。

一是繼續完善配套政策。在督促各地落實好已經出臺的配套文件基礎上,加快預收費監管、加強培訓機構黨建等其他配套政策法規的制訂進度。研究修訂競賽管理辦法,治理打着“國際”旗號的各類競賽。同時完善“營改非”流程,進一步明確過程中的公示期限、資產確權等政策。研究起草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在組織機構、從業人員、培訓場所、培訓內容等方面對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機構同步作出規定。加快校外培訓管理條例立法進度,對非學科類機構管理一併納入。

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統籌運用好各種方式方法,加大對“一對一”“高端家政”“衆籌私教”“住家教師”等隱形變異違規行爲的查處力度。繼續跟蹤各地進展,壓實地方責任,適時開展“雙減”大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的省份加強針對性指導幫扶,對履職盡責不到位的地方和人員嚴肅問責。

三是總結推廣經驗做法梳理各地好的經驗做法,建立典型經驗推廣制度,遴選推廣一批、印發宣傳一批、網站公佈一批、主流媒體報道一批、深度剖析一批、打造“雙減”精品一批,持續深入宣傳引導,營造“雙減”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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