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285号令)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结合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大闭环“双督办”工作机制,探索构建应急管理体制下的新型安全生产监管模式,顺义区已全面启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评估工作。

一、“体检”范围

顺义区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二、“体检”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285号令),以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构建“1+8”责任体系(“1”: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8”: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法律责任),融合成顺义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估大数据分析平台,平台共7个评价子体系,26个一级指标,55个二级指标,83个评价项目,便于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检、自改。

三、“体检”时间

(一)10月20日前,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首次自评工作,并针对自评结果进一步做到“自我学习、自我纠正、自我完善”。

(二)11月10日前,生产经营单位完成二次自评。

四、“体检”方法

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北京市顺义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估数据分析平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评,以实现企业“自我学习、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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