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聯想集團科創板IPO申請獲受理,爲紅籌上市公司以CDR形式回A第一單

記者 | 徐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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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交所官網顯示,聯想集團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存託憑證(CDR),且在科創板上市申請已獲受理。公司本次擬公開發行不超過13.38億份CDR,擬募集資金100億元。這也是繼9月17日證監會發布《關於擴大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試點範圍的公告》後,紅籌上市公司以CDR形式回A的第一單。

根據相關上市規則,發行人作爲已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選擇的具體上市標準爲:“市值200億元人民幣以上,且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據此,聯想集團在9月24日前120個交易日內,最低市值700.21億元人民幣,並且滿足其他規則。

聯想集團招股書申報稿顯示,其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爲中金公司,聯席主承銷商爲高盛證券和中信證券。2018/2019財年、2019/2020財年、2020/2021財年,聯想集團分別實現營收3423.83億元、3526.76億元、4116.20億元;分別實現淨利潤42.47億元、55.94億元、86.85億元。

上述三個報告期內,智能設備業務集團是公司收入的最主要來源,佔收入比例分別爲88.20%、89.16%及89.58%;數據中心業務集團佔收入比例分別爲11.80%、10.84%及10.42%。

據招股書顯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資總額爲100.14億元,其中擬使用本次募集資金100億元,主要用於新產品及解決方案研發項目總計55億元;產業戰略投資項目10億元;補充流動資金35億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聯想集團總資產爲2496.48億元,資產負債率爲90.50%。

招股書申報稿內還提及了多項風險,其中有關於VIE協議控制相關的風險表明,中國境內未有法律法規或發行人所在行業監管部門明確認定VIE協議屬於《民法典》所規定的合同無效情形,如未來VIE架構被認定爲不符合中國法律,則可能對公司業務、財務狀況等造成不利影響。此外,VIE架構相關風險還包括可能引發的控制權風險、經營許可、業務資質、稅務風險等。

聯想集團於1994年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並於1995年發行美國存託憑證(ADR)。 

對於爲何選擇迴歸科創板,聯想集團董事長兼CEO楊元慶此前接受採訪時表示,一方面,迴歸科創板將幫助公司增強國際與國內兩個市場的緊密連接,實現兩個市場協同效應的最大化;另一方面,通過更好利用國內蓬勃發展的資本市場的力量,增進公司資本結構的多元優化,壯大公司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資金實力,也將助力公司爲中國科技行業的創新突破和實體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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