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浙江省政府設立“省教學成果獎”,每四年評審一次,作爲評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等級晉升、增薪的重要依據。

教學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學規律,代表教育教學改革理論創新與實踐探索的重要成果。據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浙江省教學成果獎勵辦法》,該獎設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三類,各級各類學校、教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教師及其他個人,持有省內首創、經2年以上教學實踐檢驗、在全省處於領先水平並有一定影響的教學成果均可申報。省教學成果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3個等次共550項,每項分別獎勵5萬元、2萬元、1萬元,個人獲得的獎金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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