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服判決向法院寄送侮辱性錦旗,浙江一男子被司法拘留十日 

因爲沒有準運證明快遞捲菸被罰,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後,當事人製作一面寫有“渾渾噩噩亂用法律”的侮辱性錦旗寄給法院——浙江金華市中院日前對擾亂訴訟秩序的方某某執行司法拘留10日,爲他製作錦旗的廣告公司被罰款1萬元。

方某某是浙江衢州市經營捲菸零售等的個體工商戶,2019年8月從黑龍江大慶市購入真品國產捲菸37條,在無準運證明的情況下,分4個包裹快遞至衢州。在金華市金東區某分撥中心,包裹被金華市菸草專賣局查獲,菸草專賣局對方某某作出罰款3000餘元,責令改正違法經營捲菸行爲的處罰決定。方某某認爲菸草專賣局在他未到場的情況下開箱檢查涉嫌越權執法、收集處罰證據程序違法,當年11月向金華婺城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認爲,菸草專賣局有權在金華轄區依法對涉案非法運輸菸草專賣品的活動進行檢查、處理,雖然未通知方某某到場即開箱檢查存在程序瑕疵,但查處過程公開透明,由快遞人員在場見證,查獲內容符合客觀事實,因此行政處罰決定並無不當,駁回方某某的訴訟請求。方某某向金華中院申請再審,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今年9月,金華市中院審查後駁回再審申請。9月底,方某某向金華市中院寄送有“渾渾噩噩亂用法律”等侮辱性語言的錦旗,辱罵法院工作人員。

法院認爲,方某某製作侮辱性錦旗寄往法院,不僅是對法官、法院的侮辱,更是對司法權威的挑釁,屬於嚴重擾亂訴訟秩序行爲。廣告公司明知方某某的侮辱行爲針對國家司法機關仍爲其製作錦旗,亦屬公然蔑視司法尊嚴的非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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